功能主治:改善肠内菌群失调引起的各种症状。包括腹泻、便秘、腹泻便秘交替症及胃肠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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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1片中含有以下成份: 乳酸菌(肠球菌Streptococcus faecalis T-110)2mg;酪酸梭菌(Clostridium butyricum TO-A芽孢)10mg;糖化菌(Bacillus mesentericus TO-A芽孢)10mg。 |
化学名称: N", N'-二乙基-N-(7-氯-4-喹啉基)-1,4-戊二胺二磷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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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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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60053 |
国药准字H44020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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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改善肠内菌群失调引起的各种症状。包括腹泻、便秘、腹泻便秘交替症及胃肠炎。 |
用于治疗对氯喹敏感的恶性疟、间日虐及三日虐。并可以用于疟疾症状的抑制性预防。也可用于治疗肠外阿米巴病、结缔组织病、光敏感性疾病(如日晒红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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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5周岁以上、15周岁以下按成人的半量服用。3个月以... |
1、成人常用量:①间日疟,口服首剂1g,第2、3日各0.75g。②抑制性预防疟疾,口服每周1次,每次0.5g。③肠外阿米巴病,口服每日1g,连服2日后改为每日0.5g,总疗程为3周。④类风湿性关节炎,每日0.25~0.5g,待症状控制后,改为0.125g,一日2~3次,需服用6周~6个月才能达到最大的疗效,可作为水杨酸制剂及递减肾上腺皮质激素时的辅助药物。2、小儿常用量①间日疟,口服首次剂量按体重10mg/kg(以氯喹计算,以下同),最大量不超过600mg,6小时后按体重5mg/kg再服1次,第2、3日每日按体重5mg/kg.②肠外阿米巴病,每日按体重口服10mg/kg(最大量不超过600mg),分2~3次服,连服2周,休息1周后,可重复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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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服用本品的355个临床研究病例中,均无可以认为是由于本品引起的副作用的报导。 |
(1)本品用于治疗疟疾时,不良反应较少,口服一般可能出现的反应有:头晕、头痛、眼花、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肤瘙痒、皮疹、甚至剥脱性皮炎、耳鸣、烦躁等。反应大多较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2)在治疗肺吸虫病、华支睾吸虫病及结缔组织疾病时,用药量大疗程长,可能会有较重的反应,常见者为对眼的毒性,因氯喹可由泪腺分泌,并由角膜吸收,在角膜上出现弥漫性白色颗粒,停药后可消失。(3)本品相当部分在组织内蓄积,久服可致视网膜轻度水肿和色素聚集,出现暗点,影响视力,常为不可逆。(4)氯喹还可损害听力,妊娠妇女大量服用可造成小儿先天性耳聋,智力迟钝、脑积水、四肢缺陷等。(5)氯喹偶可引起窦房结的抑制,导致心律失常、休克,严重时可发生阿斯综合征,而导致死亡。(6)本品尚可导致药物性精神病、白细胞减少、紫瘢、皮疹、皮炎,光敏性皮炎乃至剥脱性皮炎、牛皮癣、毛发变白、脱毛、神经肌肉痛、轻度短暂头痛等。(7)溶血、再障、可逆性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等较为罕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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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由于缺乏相应资料,慎用或遵医嘱。 儿童用药:小儿请在成人指导下用温水溶散后服用。 老年用药: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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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改善肠内菌群失调引起的各种症状。包括腹泻、便秘、腹泻便秘交替症及胃肠炎。 |
用于治疗对氯喹敏感的恶性疟、间日虐及三日虐。并可以用于疟疾症状的抑制性预防。也可用于治疗肠外阿米巴病、结缔组织病、光敏感性疾病(如日晒红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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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效药理研究 1.肠内菌群正常化:对患细菌性腹泻的乳幼儿给药后,粪便内菌群检查结果显示:双歧杆菌增加;作为肠内菌群改善指标的厌氧性总菌与嗜氧性总菌数的比率也有增加。 2.共生可提高增殖性:本品的酪酸梭菌和乳酸菌(肠球菌)混合培养时,酪酸梭菌的菌株数比单独培养时约增加10倍。此外,添加糖化菌培养滤液培养时,乳酸菌(肠球菌)的菌株数约增加10倍。 3.共生对肠道的调整作用:本品由于3种活性菌共生,并在人体肠道内增殖,阻止有害菌的生长,从而发挥使肠道菌群正常化的肠道调整作用。 4.共生对病原性细菌的抑制作用:采用连续流动培养方式,对酪酸梭菌和乳酸菌(肠球菌)混合培养时,已确认对病原性细菌如:大肠杆菌、肠炎弧菌、Difficile(梭状菌)、肉毒杆菌、MRSA等有抑制作用。但对双歧杆菌和乳酸菌(Lactobacillus)并不抑制,只维持共生关系;对于沙门氏菌引起的小儿腹泻,构成本品的3种活性菌菌株可通过共生作用对沙门氏菌发挥抑制作用;对于内分泌系统及风湿性疾患造成的排便异常,服用本品后,可观察到双歧杆菌属(Bifdobacterium)菌株增加、产气荚膜杆菌(C.perfringens)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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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患者在服用本品时应仔细观察,如出现过敏症状应停止用药。 |
1. 心脏病患者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5. 出现不良反应时及时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