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成人及5岁以上儿童,本药用于:①各种原因引起的非感染性急、慢性腹泻的对症治疗。用于回肠造瘘术患者可减少排便体积及次数,增加粪便稠度。也可用于肛门直肠手术后的病人,以抑制排便失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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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哌丁胺。 化学名称:N,N-二甲基-α,α-二苯基-4-(对氯苯基)-4-羟基-1-哌啶丁酰胺盐酸盐。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9H33ClN2O2·HCl 分子量:513.51 |
化学名称:奥替溴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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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
Berlin-Chemie A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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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00068 |
注册证号H2014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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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成人及5岁以上儿童,本药用于:①各种原因引起的非感染性急、慢性腹泻的对症治疗。用于回肠造瘘术患者可减少排便体积及次数,增加粪便稠度。也可用于肛门直肠手术后的病人,以抑制排便失禁。 |
适用于胃肠道痉挛和运动功能障碍(肠易激综合征,胃炎,胃十二指肠炎,肠炎,食管病变)。也可用于内窥镜检查前准备(食管-胃-十二指肠镜,结肠镜,直肠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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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急性腹泻:成人首剂2粒,以后每腹泻一次再服1粒,直到腹泻停止或用量达8粒/日,连服5日,若无效则停服;5岁以上儿童首剂1粒,以后每腹泻一次服1粒,至腹泻停止,最大用量为3粒/日。空腹或饭前半小时服药可提高疗效。 2.慢性腹泻:起始剂量,成人1-2粒,每日1-6粒,显效后每日给予2-4粒维持治疗;5岁以上儿童1粒,以后根据大便情况调节剂量,成人每日不超过8粒,儿童每日不超过1.5粒/20kg。 |
口服,每日2~3次,每次1~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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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本品禁用于2岁以下儿童; 2.禁用于伴有高热和脓血便的急性菌痢; 3.应用广谱抗生素引起的伪膜性肠炎病人禁用。 4.重度肝损害者慎用。 |
如果按照治疗剂量使用,此药不会产生副作用,非特殊情况下不会发生阿托品样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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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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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在动物实验没有发现胚胎毒性,致畸毒性,致突变毒性反应,但是此药也仅可用于绝对必须使用的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而且应在医生的严密监督下,否则一般不用于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请遵医嘱!老年用药:对于老年患者无使用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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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成人及5岁以上儿童,本药用于:①各种原因引起的非感染性急、慢性腹泻的对症治疗。用于回肠造瘘术患者可减少排便体积及次数,增加粪便稠度。也可用于肛门直肠手术后的病人,以抑制排便失禁。 |
适用于胃肠道痉挛和运动功能障碍(肠易激综合征,胃炎,胃十二指肠炎,肠炎,食管病变)。也可用于内窥镜检查前准备(食管-胃-十二指肠镜,结肠镜,直肠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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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不良反应轻,可出现过敏如皮疹等,消化道症状如口干、腹胀、食欲不振、胃肠痉挛、恶心、呕吐、便秘,以及头晕、头痛、乏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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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①对于伴有肠道感染的腹泻,必须同时应用有效的抗生素治疗。 ②不应用于需要避免抑制肠蠕动的患者,尤其是肠梗阻、胃肠胀气或便秘的患者。 ③腹泻患者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丧失,应适当补充水和电解质。 ④用药过程中出现便秘或48小时仍无效者应停药。 ⑤本品全部由肝脏代谢;肝功能障碍者,可导致体内药物相对过量,应注意中枢神经系统中毒反应。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过敏体质者慎用;4.不宜与抗胆碱药合用;5.避免与强心苷类药物同时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