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暴发火眼。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枸杞子、菊花、当归、白芍、蒺藜、石决明(煅)。辅料为蜂蜜。 |
甘草流浸膏、桔梗、氯化铵、橙皮酊。辅料为蔗糖、苯钾酸钠、香兰素。 |
|
生产企业 |
甘肃省西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0532 |
国药准字Z5102208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暴发火眼。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1-2次。 |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5岁以上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
副作用 |
孕妇、年老体弱、白内障患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暴发火眼。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2.暴发火眼,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易起变证,常有角膜疾患并发,如出现头痛眼痛、视力明显下降,并伴有呕吐、恶心,应及时去医院就诊。3.应用明目上清丸时一般应配合治疗暴发火眼的外用眼药,不能仅用本药。4.服用三天后症状未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2岁以下用量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 6.本品不宜久服。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