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健胃消食、散寒止痛。用于脾胃虚弱、寒凝食滞、胃脘胀痛、饮食不消、以及慢性胃炎、消化溃疡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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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荜茇、荜茇、木瓜、山楂、土木香、南寒水石、荜茇、烈香杜鹃、石榴皮。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酰甲硝唑;其化学名称为:1-(2-苯甲酸乙酯)-2-甲基-5-硝基咪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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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三晋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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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429 |
国药准字H20060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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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胃消食、散寒止痛。用于脾胃虚弱、寒凝食滞、胃脘胀痛、饮食不消、以及慢性胃炎、消化溃疡见上述症状者。 |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第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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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谨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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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腹泻、口腔金属味、头痛、眩晕、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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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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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健胃消食、散寒止痛。用于脾胃虚弱、寒凝食滞、胃脘胀痛、饮食不消、以及慢性胃炎、消化溃疡见上述症状者。 |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第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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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严重慢性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患的患者禁用;3. 血液病(如贫血、白细胞减少等)患者禁用;4. 对本品或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5. 严重肝损伤患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