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根治间日疟和控制疟疾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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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磷酸伯氨喹。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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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西南制药二厂有限责任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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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198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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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根治间日疟和控制疟疾传播。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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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按伯氨喹计。根治间日疟每日3片,连服7日。用于杀灭恶性疟配子体时,每日2片,连服3日。 2、小儿常用量:口服,按伯氨喹计,根治间日疟每日按体重0.39mg/kg,连服14日。用于杀灭恶性疟配子体时,剂量相同,连服3日。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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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系统性红斑狼疮及类风湿性关节患者禁用。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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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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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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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根治间日疟和控制疟疾传播。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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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不良反应较其他抗疟药为高。当每日用量超过30mg(基质)时,易发生疲倦、头晕、恶心、呕吐、腹痛等不良反应;少数人可出现药物热,粒细胞缺乏等,停药后即可恢复。 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服用本品可发生急性溶血型贫血,这种溶血反映仅限于衰老的红细胞,并能自行停止发展,一般不严重。一旦发生应停药,作适当的对症治疗。当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时,会引起高铁血红蛋白过多症,出现紫绀、胸闷等症状,应用亚甲蓝1-2mg/kg作静脉注射,能迅速改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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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仔细询问有无蚕豆病及其他溶血性贫血的病史及家族史、有无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及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还原酶(NADH)缺乏等病史。 2、肝、肾、血液系统疾患、急性细菌和病毒感染及糖尿病患者慎用。 3、应定期检查红细胞计数及血红蛋白量。 4、哺乳期妇女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