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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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甘草、黄芩、板蓝根、本豆根。辅料为蜂蜜、蔗糖、苯甲酸钠。 |
托吡卡胺,辅料含增稠剂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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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一洲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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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629 |
国药准字H20023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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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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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至二岁一次3~5毫升,三岁至五岁一次5~10毫升,六岁至十四岁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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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使用后可能出现眼部刺激、结膜充血、视力模糊、头痛、口干等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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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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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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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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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好大夫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使用后可能出现眼部刺激、结膜充血、视力模糊、头痛、口干等不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