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化瘀止血,活血止痛,解毒消肿。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吐血、咳血、便血、痔血、崩漏下血,手术出血,疮疡肿毒及软组织挫伤,闭合性骨折,支气管扩张及肺结核咳血,溃疡病出血,以及皮肤感染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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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国家保密方,本品含草乌(制),其余成份略。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酮洛芬25毫克。辅料为:卡波姆980、乙醇、橙花油、薰衣草油、三乙醇胺、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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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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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799 |
国药准字H20183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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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化瘀止血,活血止痛,解毒消肿。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吐血、咳血、便血、痔血、崩漏下血,手术出血,疮疡肿毒及软组织挫伤,闭合性骨折,支气管扩张及肺结核咳血,溃疡病出血,以及皮肤感染性疾病。 |
用于各种骨骼肌损伤的急慢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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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刀、枪、跌打诸伤,无论轻重,出血者用温开水送服;瘀血肿痛与未流血者用酒送服;妇科...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本品适量,轻轻搓揉,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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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极少数患者服药后导致过敏性药疹,出现胸闷、心慌、恶心呕吐、全身奇痒、躯干及四肢等部位出现荨麻疹。 |
少数患者有皮肤过敏反应,如皮炎、湿疹、日光性皮炎、荨麻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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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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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化瘀止血,活血止痛,解毒消肿。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吐血、咳血、便血、痔血、崩漏下血,手术出血,疮疡肿毒及软组织挫伤,闭合性骨折,支气管扩张及肺结核咳血,溃疡病出血,以及皮肤感染性疾病。 |
用于各种骨骼肌损伤的急慢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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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剂,具有抗炎、镇痛作用。局部应用,其有效成分可穿透皮肤到达炎症区域,缓解急、慢性炎症反应,对因外伤引起的炎症,本品可使炎性肿痛减轻,疼痛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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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一日内,忌食蚕豆、鱼类及酸冷食物。2、外用前务必清洁创面。3、临床上确需使用大剂量给药,一定要在医师的安全监控下应用。4、用药后若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视症状轻重给予抗过敏治疗,若外用可先清除药物。5、运动员慎用。6、保险子放置在泡罩的中间处。7、本品所含草乌(制)为炮制后的乌头属类药材,通过独特的炮制、生产工艺,其毒性成分可基本消除,在安全范围内。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治疗7天后,不见好转,应咨询医师。 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 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