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II型糖尿病患者, 这类糖尿病患者的胰岛β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且无急性并发症(如感染、创伤、 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等〕,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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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5-甲基-N-[2-[4-[[[(环己氨基)羰基]氨基]磺酰基]苯基]乙基]-吡嗪甲酰胺。 |
鞣酸加压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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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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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160 |
国药准字H31022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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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II型糖尿病患者, 这类糖尿病患者的胰岛β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且无急性并发症(如感染、创伤、 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等〕,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
本品维持时间较长。用于治疗尿崩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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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剂量因人而异,一般推荐剂量一日2.5-20mg(一日半片-4片),早餐前30分钟服用。日剂量超过15mg(3片),宜在早、中、晚分三次餐前服用。单用饮食疗法失败者:起始剂量一日2.5?5mg(一日半片-1片),以后根据血糖和尿糖情况增减剂量,每次增减2.5-5.0mg(半片-1片)一日剂量超过15mg(3片),分2?3次餐前服用。已使用其他口服磺酰脲类降糖药者:停用其他磺酰脲药3天,复査血糖后开始服用本品。从5mg(1片)起逐渐加大剂量,直至产生理想的疗效。最大日剂量不超过30mg(6片)。 |
深部肌注:0.2~1ml,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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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磺胺药过敏者。2、已明确诊断的1型糖尿病患者。3、2型糖尿病患者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4、肝、肾功能不全者。5、白细胞减少的病人。6、动物实验和临床观察证明磺酰脲类降血糖药物可造成死胎和胎儿畸形,故孕妇禁用。7、本类药物可由乳汁排出,乳母不宜用,以免婴儿发生低血糖。 |
1高血压、冠状动脉疾病、动脉硬化、心力衰竭患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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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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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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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II型糖尿病患者, 这类糖尿病患者的胰岛β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且无急性并发症(如感染、创伤、 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等〕,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
本品维持时间较长。用于治疗尿崩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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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较常见的为肠胃道症状(如恶心,上腹胀满〉、头痛等,减少剂量即可缓解。2.个别患者可出现皮肤过敏。3.偶见低血糖,尤其是年老体弱者、活动过度者、不规则进食、饮酒或肝功能损害者。4亦偶见造血系统可逆性变化的报道。 |
抗利尿激素药。本品能促进远端肾小管及集合管对水分的重吸收而具有抗利尿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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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控制和用药时间。2.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或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症者。3.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4.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
1.注射前需将本品摇匀后再肌注。 2.剂量多少视病情而定,耐受量低的病人不可多用,以免产生反应;耐受量高者,可注射1ml。 3.冠状动脉疾病、动脉硬化,心力衰竭患者及孕妇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