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小儿外感发热,咽红肿痛,头痛咳嗽。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黄芩、金银花、大青叶、蝉蜕、钩藤、僵蚕、荆芥、甘草、薄荷。 |
黑种草子、桃仁、石榴子。辅料为乙醇。 |
|
生产企业 |
三普药业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877 |
国药准字Z6502016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小儿外感发热,咽红肿痛,头痛咳嗽。 |
育发,润发,固发。用于秃发、斑秃、脂溢性脱发及其它不明原因的脱发。 |
|
用法用量 |
口服,二岁以下一次2.5克,二岁至六岁一次5克,七岁至十二岁一次10克,一日3次。 |
外用。清洁患部,按摩2~3分钟,喷涂适量,一日3次。 |
|
副作用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小儿外感发热,咽红肿痛,头痛咳嗽。 |
育发,润发,固发。用于秃发、斑秃、脂溢性脱发及其它不明原因的脱发。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4.本品适用于儿童风热感冒轻证,若见高热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5.脾虚易腹泻者慎服。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损处禁用。 3.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4.避免情志不畅、思虑过度,烦劳过度。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用药后皮肤过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4周后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