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释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关节炎的急性发作期或持续性的关节肿痛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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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双氯芬酸钠。化学名称:[邻-(2,6-二氯苯胺)]苯乙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毛茛科乌头属植物龙头乌头中提取分离出的生物碱-草乌甲素 化学名称:(1α,6α,14α,16β)四氢-8,13,14-三醇-20-乙基-1,6,16-三**-4-甲氧**-8-乙酰氧基-14-(4’-对**苯甲酯)-乌头碱。 分子式:C35H49O10N 分子量:64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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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致君制药有限公司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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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209 |
国药准字H20031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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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释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关节炎的急性发作期或持续性的关节肿痛症状。 |
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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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须整片吞服),成年人每次一片,每日1~2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粒(0.4mg),一日2次,饭后用温开水送服。30天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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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可引起头痛及腹痛、便秘、腹泻、胃烧灼感、恶心、消化不良等胃肠道反应。过敏性皮疹不常见。2.少见的有肾功能下降,可导致水钠潴留,表现尿量少、面部水肿、体重骤增等。极少数可引起心律不齐、耳鸣等。3.本品有导致骨髓抑制或使之加重的可能。 |
个别出现纳差、腹胀、舌麻、胃痛、心悸、胃烧灼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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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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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儿童禁用。 老年用药:可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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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释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关节炎的急性发作期或持续性的关节肿痛症状。 |
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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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可选择性切断花生四烯酸代谢过程中环加氧酶的作用环节,阻断前列腺素合成途径,具有消炎、镇痛、解热作用。 |
1.药理作用 草乌甲素为是从云南毛茛科乌头属植物龙头乌头中提取的二萜比酯生物碱,具有较强的镇痛作用,另外还具有抗炎作用。 2.毒理研究 草乌甲素的急性毒性较大,小鼠灌胃给药的半数致死量(LD50)为8.44mg/kg不着(有文献报道为2.9mg/kg);有关动物毒理文献提示,草乌中所含双酯生物碱类的毒性主要为刺激神经系统(特别是迷走神经和感觉神经),先兴奋后抑制,对心肌尚有直接作用(临床上主要表现为心律失常,心电图呈室上性和室性期外收缩、房室传导阻滞、S-T段改变等),可因呼吸或心肌麻痹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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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2.消化性溃疡、血液系统异常、肝、肾功能损害、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3.本品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的病人应慎用。 |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如出现不良反应,请停药并服用适量蜂蜜(50-100g),严重者送医院进行相应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