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释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关节炎的急性发作期或持续性的关节肿痛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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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双氯芬酸钠。化学名称:[邻-(2,6-二氯苯胺)]苯乙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法骨化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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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致君制药有限公司 |
LEO Pharma A/S 丹麦利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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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209 |
注册证号H2013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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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释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关节炎的急性发作期或持续性的关节肿痛症状。 |
本品用于治疗内源性1,25-二羟基维生素D3产生不足所致的钙代谢紊乱性疾病。例如肾性骨营养不良、术后性或特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症、假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症、作为第三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的辅助治疗、抗维生素D性佝偻病或骨软化症、维生素D依赖型佝偻症、新生儿低钙血症或佝偻病、钙吸收不良症、骨质疏松症、吸收不良性及营养性佝偻病及骨软化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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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须整片吞服),成年人每次一片,每日1~2次,或遵医嘱。 |
成人和体重为20kg以上的儿童:1g/公斤/天 体重为20kg以下的儿童:0.5g/公斤/天 新生儿:0.1g/公斤/天 使用本品是应根据生化检验的结果来调整剂量已避免高血钙、疗效指标包括:血清钙水平、碱性磷酸酶水平、甲状旁腺激素水平、尿钙排泄以及影像盒组织学检查。严重的骨病患者(除肾衰竭所致外)大多可耐受较大剂量而不引起高钙血症。然而骨软化症者血清钙不能及时上升并不意味着需要更大剂量,因为所吸收的钙可能被整合入脱矿物质骨中。大部分患者的有效治疗剂量为每日1~3g,当骨病患者有生化或影像学骨愈合证据时,或者甲状旁腺机能低下患者血清钙水平恢复正常时,可减少本品剂量。维持量通常为0.25~2g/日。正在服用巴比妥酸盐或其他抗惊厥药物的患者可能需要较大剂量的阿法骨化醇软胶囊方能取得预期的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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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可引起头痛及腹痛、便秘、腹泻、胃烧灼感、恶心、消化不良等胃肠道反应。过敏性皮疹不常见。2.少见的有肾功能下降,可导致水钠潴留,表现尿量少、面部水肿、体重骤增等。极少数可引起心律不齐、耳鸣等。3.本品有导致骨髓抑制或使之加重的可能。 |
除了高血钙外,还未发现其它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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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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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释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关节炎的急性发作期或持续性的关节肿痛症状。 |
本品用于治疗内源性1,25-二羟基维生素D3产生不足所致的钙代谢紊乱性疾病。例如肾性骨营养不良、术后性或特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症、假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症、作为第三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的辅助治疗、抗维生素D性佝偻病或骨软化症、维生素D依赖型佝偻症、新生儿低钙血症或佝偻病、钙吸收不良症、骨质疏松症、吸收不良性及营养性佝偻病及骨软化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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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可选择性切断花生四烯酸代谢过程中环加氧酶的作用环节,阻断前列腺素合成途径,具有消炎、镇痛、解热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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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2.消化性溃疡、血液系统异常、肝、肾功能损害、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3.本品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的病人应慎用。 |
1. 高钙血症患者禁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避免与钙剂、维生素D同服;5. 定期监测血钙、尿钙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