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及脑出血后遗瘫痪,眼底视网膜阻塞,冠心病,血管炎性皮肤病,风湿病;行小梁切除后眼压已控制的晚期青光眼视野缩小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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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灯盏细辛浸膏。 |
本品主要成份为草乌甲素。化学名称为:(1α,6α,14α,16α)-四氢-8,13,14-三醇-20-乙基-1,2,16-三甲氧基-4-甲氧甲基-8-乙醇氧基-14-(4-对甲氧基苯甲酯)-乌头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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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湘雅制药有限公司 |
云南昊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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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073 |
国药准字H20057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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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及脑出血后遗瘫痪,眼底视网膜阻塞,冠心病,血管炎性皮肤病,风湿病;行小梁切除后眼压已控制的晚期青光眼视野缩小症。 |
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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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吞服,或用水分散后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一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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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极少数病人用药后可出现短暂性轻度心慌、恶心、唇舌发麻及心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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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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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化瘀,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及脑出血后遗瘫痪,眼底视网膜阻塞,冠心病,血管炎性皮肤病,风湿病;行小梁切除后眼压已控制的晚期青光眼视野缩小症。 |
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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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动物试验结果提示:本品能降低慢性高眼压家兔的丙二醛(MDA)含量,增加超氧化物歧化酶(SOD)的活性;减轻视网膜血管的通透性;提高大鼠急性高眼压所致视网膜高细胞色素氧化酶活性节细胞灰度及活性节细胞的密度。 |
1.药理本品具有较强的镇痛及明显的抗炎作用,本品的镇痛作用是中枢性的,并与脑内5-羟色胺水平密切联系,起效时间比吗啡慢,但维持时间长,无成瘾性;其抗炎作用不通过肾上腺体系,而与抑制PG水平有关;本品有解热和局部麻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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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两次用药间隔时间不宜少于6小时。2.出现不良反应时,可静脉注射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也可注射阿托品,并应减量或停用;反应极重者,可按乌头中毒处理,并停药。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