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是一种非甾体抗炎药(NSAID),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疼痛性骨关节炎(关节病、退行性骨关节病)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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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美洛昔康。 |
狗脊、淫羊藿、独活、骨碎补、续断、补骨脂、桑寄生、鸡血藤、熟地黄、木香、乳香(醋灸)、没药(醋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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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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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002 |
国药准字Z44023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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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是一种非甾体抗炎药(NSAID),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疼痛性骨关节炎(关节病、退行性骨关节病)的治疗。 |
补益肝肾,养血活血,舒筋活络,理气止痛。用于肝肾不足、血瘀气滞、脉络痹阻所致的骨性关节炎、腰肌劳损,症见关节肿胀、疼痛、麻木、活动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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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类风湿性关节炎:2粒/天,根据治疗后的反应,剂量可减至1粒/天。 骨关节炎:1粒... |
口服,一次6克(至瓶盖内刻度处),一日2次。早晚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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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据国外研究资料报道,口服本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如下: (1)胃肠道:频率超过1%: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痛、便秘、胀气、腹泻。频率介于0.1%~1%之间:短暂的肝功能指标异常(如转氨酶或胆红素升高)。食道炎、胃十二指肠溃疡,隐伏或肉眼可见的胃肠道出血。频率小于0.1%:胃肠道穿孔、结肠炎。 (2)血液:频率超过1%:贫血。频率介于0.1%~1%之间:血细胞计数失调,包括白细胞分类计数、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同时使用潜在的骨髓毒性药物,特别是氨甲喋呤,是导致出现血细胞减少的因素之一。 (3)皮肤病学:频率超过1%:瘙痒、皮疹。频率介于0.1%~1%之间:口炎、荨麻疹。频率小于0.1%:感光过敏。 (4)呼吸道:频率少于0.1%:已有报道在使用阿司匹林或其他NSAID,包括美洛昔康之后有个体出现急性哮喘。 ( 5)中枢神经系统:频率多于1%:轻微头晕、头痛。频率介于0.1%~1%之间:眩晕、耳鸣、嗜睡。 (6)心血管:频率多于1%:水肿。频率介于0.1%~1%之间:血压升高、心悸、潮红。 (7)泌尿生殖系统:频率介于0.1%~1%之间:肾功能指标异常(血清肌酐和/或血清尿素升高)。 (8 |
偶有肝功能异常、皮疹、瘙痒、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胃痛、血压升高等不良反应报告。肝损伤多为胆汁瘀积型肝炎,肝功能异常的临床表现较为一致,主要为乏力、纳差、尿黄、皮肤瘙痒、大便颜色灰白、皮肤巩膜黄染,个别病例(2例)出现肝脏增大,部分病例肝脏酶学指标异常。所有已报告的不良反应病例经停药,对症治疗,患者预后情况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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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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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是一种非甾体抗炎药(NSAID),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疼痛性骨关节炎(关节病、退行性骨关节病)的治疗。 |
补益肝肾,养血活血,舒筋活络,理气止痛。用于肝肾不足、血瘀气滞、脉络痹阻所致的骨性关节炎、腰肌劳损,症见关节肿胀、疼痛、麻木、活动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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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烯醇酸类非甾体抗炎药(NSAID),具有较强的消炎、止痛和退热作用。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对环氧化酶-2(COX-2)有选择性抑制作用,较其它NSAID更具有安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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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合并用药。 2.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 3.在使用所有非甾体抗炎药治疗过程中的任何时候,都可能出现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不良反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这些不良反应可能伴有或不伴有警示症状,也无论患者是否有胃肠道不良反应史或严重的胃肠事件病史。即往有胃肠道病史(溃疡性大肠炎,克隆氏病)的患者应谨慎使用非甾体抗炎药,以免使病情恶化。当患者服用该药发生胃肠道出血或溃疡时,应停药。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出现不良反应的频率增加,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和穿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 4.针对多种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NSAIDs药物持续时间达3年的临床试验显示,本品可能引起严重心血管血栓性不良事件、心肌梗塞和中风的风险增加,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所有的NSAIDs,包括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药物,可能有相似的风险。有心血管疾病或心血管疾病危险因素的患者,其风险更大。即使即往没有心血管症状,医生和患者也应对此类事件的发生保持警惕。应告知患者严重心血管安全性的症状和/或体征以及如果发生应采取 |
(1) 本品可能引起肝损伤。(2) 肝功能不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 在治疗期间应注意肝功能监测,如发现肝功能异常,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处理。(4) 应在医生指导下严格按照适应症使用,避免大剂量、长疗程服用。(5) 肝功能不良、肝肾阴虚(主要症状为五心烦热,颧红盗汗,目涩咽干等)、特异体质以及既往有肝病史、药物性肝损害的患者慎用,此类患者每疗程结束后建议检查肝功能或遵医嘱。(6) 三十天为一疗程,长期服用者每疗程之间应间隔15~20天。(7) 使用本品出现乏力、纳差、尿黄、皮肤瘙痒、大便颜色灰白、皮肤巩膜黄染等症状时应及时停药并检查肝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