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更年期潮热汗出,眩晕耳鸣,烦躁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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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地黄、熟地黄、麦冬、玄参、制何首乌、五味子、磁石、钩藤、珍珠母、泽泻、茯苓、浮小麦、牡丹皮、仙茅、首乌藤。 |
牡蛎、乳香、瓜蒌、海藻、黄芪、没药、天冬、夏枯草、三棱、玄参、白术、浙贝母、莪术、丹参、鸡内金(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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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吉林省俊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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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593 |
国药准字Z20050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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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更年期潮热汗出,眩晕耳鸣,烦躁失眠。 |
疏肝解郁,理气止痛,活血破瘀,消积化痰,软坚散结,补气健脾。用于乳腺增生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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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0.5g~0.75g,一日2次,饭后服用,20天为一个疗程。间隔5~7天,继续第二个疗程,亦可连续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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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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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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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更年期潮热汗出,眩晕耳鸣,烦躁失眠。 |
疏肝解郁,理气止痛,活血破瘀,消积化痰,软坚散结,补气健脾。用于乳腺增生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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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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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2.感冒时不宜服用。 3.伴有月经紊乱或其他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眩晕症状较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该药品不宜长期服用。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慎服(前三个月内禁用),女性患者宣于月经来潮前10―15日开始服用。 2.保持心情舒畅。 3.服药期间应当定期到医院检查。 4.如出现皮疹应到医院检查。 5.胃弱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