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过敏性皮肤病、皮肤瘙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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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醋酸泼尼松。 |
金刚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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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福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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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3936 |
国药准字Z1999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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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过敏性皮肤病、皮肤瘙痒等。 |
热解毒、化湿消肿。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带下量多、黄稠、经期腹痛、慢性盆腔炎、附件炎或附件炎性包块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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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患处,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2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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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病毒感染者(如疱疹、水痘)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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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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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过敏性皮肤病、皮肤瘙痒等。 |
热解毒、化湿消肿。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带下量多、黄稠、经期腹痛、慢性盆腔炎、附件炎或附件炎性包块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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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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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6.运动员慎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忌用;2. 月经期忌用;3. 忌食生冷、辛辣、油腻食物;4.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伴有赤带或阴道出血量多,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或伴有剧烈疼痛者,应去医院就诊;6. 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