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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肝康颗粒

复肝康颗粒

处方药 医保

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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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理气舒肝,益脾解毒。主治肝郁不舒,气滞血瘀所致情志失和,胁肋胀满作痛;痛有定处,腹满,纳呆,乏力等症。适用于上述证型的慢性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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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肝康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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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复肝康颗粒
复肝康颗粒
消炎利胆片
消炎利胆片
主要成分

柴胡,丹参,香附(醋制),黄芪,红花,桃仁(燀),当归,赤芍,地黄,白芍(炒),川芎,虎杖,牡丹皮。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生产企业

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4225

国药准字Z440231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理气舒肝,益脾解毒。主治肝郁不舒,气滞血瘀所致情志失和,胁肋胀满作痛;痛有定处,腹满,纳呆,乏力等症。适用于上述证型的慢性肝炎。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g,一日3次。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孕妇忌服。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禁忌

成分

理气舒肝,益脾解毒。主治肝郁不舒,气滞血瘀所致情志失和,胁肋胀满作痛;痛有定处,腹满,纳呆,乏力等症。适用于上述证型的慢性肝炎。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孕妇忌服。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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