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肺利咽,清瘟止嗽,用于肺胃热盛,感受时邪,身热头晕,四肢酸软,咳嗽痰盛,咽喉肿痛、鼻衄咳血、口干舌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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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浙贝母、桑白皮(蜜制)、前胡、麦冬、天冬、天花粉、地黄、玄参、石斛、桔梗、枇杷叶(蜜制)、苦杏仁(炒)、金果榄等。 |
硫酸阿托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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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御生堂集团石家庄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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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671 |
国药准字H20052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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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肺利咽,清瘟止嗽,用于肺胃热盛,感受时邪,身热头晕,四肢酸软,咳嗽痰盛,咽喉肿痛、鼻衄咳血、口干舌燥。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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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一天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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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 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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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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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肺利咽,清瘟止嗽,用于肺胃热盛,感受时邪,身热头晕,四肢酸软,咳嗽痰盛,咽喉肿痛、鼻衄咳血、口干舌燥。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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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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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用药时管口切勿接触眼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5、请妥为保存,避免儿童误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