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以预防髋部和脊髓骨折(椎骨压缩性骨折)。治疗男性骨质疏松症以预防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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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仑膦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艾瑞昔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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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万特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成都盛迪医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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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481 |
国药准字H2011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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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以预防髋部和脊髓骨折(椎骨压缩性骨折)。治疗男性骨质疏松症以预防骨折。 |
本品用于缓解骨关节炎的疼痛症状,适用于男性及治疗期间无生育要求的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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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必须在每天第一次进食、喝饮料或应用其它药物治疗之前的至少半小时,用白开水送服,因为其它饮料(包括矿泉水)、食物和一些药物有可能会降低本品的吸收。推荐剂量为:每周1次,1次70mg。 |
餐后用药。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为每次0.1g(1片),每日2次,疗程8周。多疗程累积用药时间暂限定在24周内(含2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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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在本品的临床试验中,没有观察到发生率大于10%的不良反应。常见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有:上腹不适、大便潜血、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少见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0.1%~1%)有:腹痛、便秘、消化道溃疡、恶心、呕吐、胃灼烧感、慢性浅表性胃炎、剑突下阵发疼痛、胃糜烂灶、胃底/胃体出血点、皮疹、浮肿、胸闷、心悸、镜下血尿、血清尿素氮(BUN)升高、白细胞下降、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高、尿蛋白阳性、尿糖阳性、尿红细胞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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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在孕妇中做过研究,孕妇不宜使用。未在哺乳妇女中做过研究,不应用于这类病人。儿童用药:未在儿童中做过研究,儿童不宜使用。老年用药:在临床研究中,未发现该品有年龄相关性的疗效和安全性方面的差异,或遵医嘱。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尚未在儿童和青少年对本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进行足够的和良好对照的研究,且无可参考文献,故儿童和青少年应禁用本品。老年用药:未进行系统的老年患者用药临床研究,如使用需在医生指导下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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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以预防髋部和脊髓骨折(椎骨压缩性骨折)。治疗男性骨质疏松症以预防骨折。 |
本品用于缓解骨关节炎的疼痛症状,适用于男性及治疗期间无生育要求的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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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和其它二磷酸盐一样,该品可能对上消化道粘膜产生局部刺激。 在服用该品的病人中,已报告的食管不良事件有食管炎、食管溃疡和食管糜烂,罕有食管狭窄或穿孔的报告。其中有些病例,因这些不良事件而需住院治疗。因此,医生应该警惕可能发生食管反应的任何症状和体征,应指导病人如果出现吞咽困难、吞咽痛、胸骨后疼痛或新发胃灼热或胃灼热加重,停用该品并就医。 在服用该品后躺卧、和/或不用一满杯水送服药物、和/或出现提示食管刺激的症状后仍继续服药的病人,发生严重食管不良反应的危险性较大。因此,提供病人详尽的用药指导,让其充分理解是很重要的(见[用法用量])。 尽管在广泛的临床试验中未观察到胃和十二指肠溃疡危险性的增加,上市后却有极少量的报告,某些较为严重并伴有并发症。 因为该品对上消化道粘膜有刺激作用并有可能加重潜在的疾病,故应慎用于患有活动性上消化道疾病如吞咽困难、食管疾病、胃炎、十二指肠炎、溃疡或最近有胃肠道病史,如消化道溃疡或活动性胃肠道出血或消化道手术(除外幽门成形术)的病人。 为了便于将该品送至胃部从而降低对食管的刺激,应指导病人用一满杯水吞服药物,并且在至少30分钟内及在当天第一次进食之前不要躺卧。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有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避免与非甾体抗炎药同时使用;5.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