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以预防髋部和脊髓骨折(椎骨压缩性骨折)。治疗男性骨质疏松症以预防骨折。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仑膦酸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水杨酸甲酯118.0毫克、薄荷脑58.0毫克、桉油18.2毫克、松节油12.9毫克,辅料为单硬脂酸甘油酯、硬脂酸、白凡士林、甘油、三乙醇胺、尼泊金乙酯、尼泊金丙酯、十六十八醇、液体石蜡、十四酸乙丙酯、聚山梨酯80。 |
|
生产企业 |
万特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481 |
国药准字H2000026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以预防髋部和脊髓骨折(椎骨压缩性骨折)。治疗男性骨质疏松症以预防骨折。 |
用于缓解扭伤、挫伤、拉伤、劳损等引起的肌肉、筋膜炎,创伤性关节滑膜炎及韧带损伤等引起的局部肿胀和疼痛。 |
|
用法用量 |
本品必须在每天第一次进食、喝饮料或应用其它药物治疗之前的至少半小时,用白开水送服,因为其它饮料(包括矿泉水)、食物和一些药物有可能会降低本品的吸收。推荐剂量为:每周1次,1次70mg。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并轻轻揉搓,每日2-3次。 |
|
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偶见皮肤红斑及过敏反应。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在孕妇中做过研究,孕妇不宜使用。未在哺乳妇女中做过研究,不应用于这类病人。儿童用药:未在儿童中做过研究,儿童不宜使用。老年用药:在临床研究中,未发现该品有年龄相关性的疗效和安全性方面的差异,或遵医嘱。 |
|
|
成分 |
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以预防髋部和脊髓骨折(椎骨压缩性骨折)。治疗男性骨质疏松症以预防骨折。 |
用于缓解扭伤、挫伤、拉伤、劳损等引起的肌肉、筋膜炎,创伤性关节滑膜炎及韧带损伤等引起的局部肿胀和疼痛。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和其它二磷酸盐一样,该品可能对上消化道粘膜产生局部刺激。 在服用该品的病人中,已报告的食管不良事件有食管炎、食管溃疡和食管糜烂,罕有食管狭窄或穿孔的报告。其中有些病例,因这些不良事件而需住院治疗。因此,医生应该警惕可能发生食管反应的任何症状和体征,应指导病人如果出现吞咽困难、吞咽痛、胸骨后疼痛或新发胃灼热或胃灼热加重,停用该品并就医。 在服用该品后躺卧、和/或不用一满杯水送服药物、和/或出现提示食管刺激的症状后仍继续服药的病人,发生严重食管不良反应的危险性较大。因此,提供病人详尽的用药指导,让其充分理解是很重要的(见[用法用量])。 尽管在广泛的临床试验中未观察到胃和十二指肠溃疡危险性的增加,上市后却有极少量的报告,某些较为严重并伴有并发症。 因为该品对上消化道粘膜有刺激作用并有可能加重潜在的疾病,故应慎用于患有活动性上消化道疾病如吞咽困难、食管疾病、胃炎、十二指肠炎、溃疡或最近有胃肠道病史,如消化道溃疡或活动性胃肠道出血或消化道手术(除外幽门成形术)的病人。 为了便于将该品送至胃部从而降低对食管的刺激,应指导病人用一满杯水吞服药物,并且在至少30分钟内及在当天第一次进食之前不要躺卧。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或开放性伤口。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