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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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塞膦酸钠。 |
骨化三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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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明积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正大海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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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119 |
国药准字H200304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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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
1.绝经后和老年性骨质疏松; 2.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接受血液透析病人之肾性骨营养不良症; 3.术后甲状旁腺功能低下; 4.特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 5.假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 6.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 7.低血磷性维生素D抵抗型佝偻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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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用药,需至少餐前30分钟直立位服用,一杯(200ml左右)清水送服,服药后30分钟内不宜卧床。用量为一日一次,一次5mg(一片)。 |
用法:口服。应根据每个病人血钙水平小心制定本品的每日最佳剂量。开始以本品治疗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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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消化系统可引起上消化道紊乱,表现为吞咽困难、食道炎、食道或胃溃疡,还可以引起腹泻、腹痛、恶心、便秘等;2、其他如流感样综合征、头痛、头晕、皮疹、关节痛等。 |
由于骨化三醇能产生维生素D的作用,所以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与维生素D过量相似。如高血钙综合症或钙中毒(取决于高钙的严重程度及持续时间)。偶见的急性症状包括食欲减退、头痛、呕吐和便秘。慢性症状包括营养不良、感觉障碍,拌有口渴的发热、尿多、脱水、情感谈漠,发育停止及泌尿道感染。长达15年临床使用本品治疗所有适应症。结果显示不良反应发生率很低,包括高钙血症在内的发生率为0.111%或更低。并发高钙和高磷血症的病人(浓度大于6MG/100MMOL/L)可能发生软组织钙化,这些表现可通过放射学检查而观察到。肾功能正常的病人,慢性高钙血症也许与血肌酐增高有关。由于骨化三醇的生物半衰期较短,其药代动力学研究表明,停药或减量数天后升高的血钙即回复正常范围,这一过程要比维生素D3快许多。对敏感体质的病人可能会发生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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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除非疾病本身对母子的危害性更大并无其它更安全药物替代时,才在妊娠期使用本品。本品对哺乳婴儿有严重的不良反应,哺乳期妇女应停药或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临床试验资料表明,老年人和年轻人在服用本品时无安全性和有效性上的差异,但不排除老年人个体对本品具有高敏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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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
1.绝经后和老年性骨质疏松; 2.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接受血液透析病人之肾性骨营养不良症; 3.术后甲状旁腺功能低下; 4.特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 5.假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 6.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 7.低血磷性维生素D抵抗型佝偻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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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服药后2小时内,避免食用高钙食品(例如牛奶或奶制品)以及服用补钙剂或含铝、镁等的抗酸药物。 2、不宜与阿司匹林或非甾体抗炎药同服。 3、重度肾功能损害者慎用本品。 4、饮食中钙、维生素D摄入不足者,应加服这些药品。 5、勿嚼碎或吸吮本品。 |
1.高血钙同本品的治疗密切相关。对尿毒症骨营养不良病人的研究表明,高达40%使用骨化三醇治疗的病人中发现高血症。饮食改变(例如:增加奶制品的摄入)以至钙摄入量迅速增加或不加控制的服用钙制剂均可导致高血钙。应告知病人及其家属,必须严格遵守处方饮食,并教会他们如何识别高钙血症的症状。一旦血钙浓度比正常值(9~11MG/100ML,或2250~2750UGMOL/L)高出1ML/100ML,或血肌酐升高到大于120UMOL/ML,应立即停止服用本品直至血钙正常。(祥见“用法用量”)肾功能正常的患者,慢性高血钙可能与血酐增加有关。卧床病人,如术后卧床病人发生高钙血机会更大些。2.骨化三醇能增加血无机磷水平,这时低磷血症的病人是有益的,但对肾功能衰竭的病人来说则要小心不正常的钙沉淀所造成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要通过口服适量的磷结合剂或减少磷质摄入量将血磷保持在正常水平(2~5MG/100ML或0.65~1.62MMOL/L)。患维生素D抵抗性佝偻病人(家族性低磷血症),以本品治疗时应继续口服磷制剂。但必须考虑本品可能促进肠道对磷的吸收,这种作用可能使磷的摄入需要量减少。因此需要定期进行稳定期,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