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骨质疏松症,2.佝偻病和软骨病;3.肾性骨病,4.甲状膀腺功能减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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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法骨化醇。 |
海马、三七、血竭、红花、川穹、香附、白芷、栀子、官桂、樟脑、薄荷脑、冰片。辅料为:橡胶、松香、立德粉、椰子油、液体石蜡、黄凡士林、羊毛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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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通华山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峨嵋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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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066 |
国药准字Z510216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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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骨质疏松症,2.佝偻病和软骨病;3.肾性骨病,4.甲状膀腺功能减退症。 |
活血化瘀,舒筋活络,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劳伤疼痛,风湿骨痛,闭合性新旧软组织挫伤,肌肉劳损见上述证侯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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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骨质疏松症和慢性肾功能不全:每次0.5μg(1粒),每日1次,或遵医嘱。儿童,应遵医嘱。 |
外用,贴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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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小剂量单独使用(<1.0mg/d)一般无不良反应,长期大剂量用药或与钙剂合用可能会引起高钙血症和高钙尿症,偶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及皮肤瘙痒感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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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用,安全性尚未确定,妊娠动物摄入过量维生素D可致胎仔畸形。儿童用药:应遵医嘱。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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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骨质疏松症,2.佝偻病和软骨病;3.肾性骨病,4.甲状膀腺功能减退症。 |
活血化瘀,舒筋活络,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劳伤疼痛,风湿骨痛,闭合性新旧软组织挫伤,肌肉劳损见上述证侯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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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青年患者只限于青年特发性骨质疏松症及糖皮质激素过多引起的骨质疏松症。 2、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钙、血尿素氮、肌酐,以及尿钙、尿肌酐。 3、出现高钙血症时须停药,并予有关处理,待血钙恢复正常,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 4、超大剂量服药可能出现胃肠道系统、肝脏方面、精神神经系统、循环系统等方面的不良反应,如:胃痛、便秘、GOT及GPT升高、头痛、血压轻度升高等。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使用本品时切勿触及口腔、眼睛等黏膜,皮肤破溃处禁用。 3.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孕妇、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用药后若出现皮肤发红、瘙痒或其它不适等过敏反应时应停用,并去医院就诊。 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