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改善慢性肾功能不全,甲状旁腺功能低下和抗维生素D佝偻病,骨软化症患者因维生素D代谢异常的症状,如:低钙血症、抽搐、骨痛及骨损害。2.骨质疏松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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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法骨化醇。 |
本品主要成份为草乌甲素。化学名称为:(1α,6α,14α,16α)-四氢-8,13,14-三醇-20-乙基-1,2,16-三甲氧基-4-甲氧甲基-8-乙醇氧基-14-(4-对甲氧基苯甲酯)-乌头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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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云南昊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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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135 |
国药准字H20057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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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改善慢性肾功能不全,甲状旁腺功能低下和抗维生素D佝偻病,骨软化症患者因维生素D代谢异常的症状,如:低钙血症、抽搐、骨痛及骨损害。2.骨质疏松症。 |
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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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慢性肾功能不全和骨质疏松症:成人,每次0.5g(1片),每日一次,或遵医嘱。2.甲状旁腺功能低下以及其他的维生素D代谢异常疾病;成人,每次1.0~4.0g(2~8片),每日一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一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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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及皮肤掻痒感等。 |
极少数病人用药后可出现短暂性轻度心慌、恶心、唇舌发麻及心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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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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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改善慢性肾功能不全,甲状旁腺功能低下和抗维生素D佝偻病,骨软化症患者因维生素D代谢异常的症状,如:低钙血症、抽搐、骨痛及骨损害。2.骨质疏松症。 |
用于风湿性及类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肩周炎、四肢扭伤、挫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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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本品具有较强的镇痛及明显的抗炎作用,本品的镇痛作用是中枢性的,并与脑内5-羟色胺水平密切联系,起效时间比吗啡慢,但维持时间长,无成瘾性;其抗炎作用不通过肾上腺体系,而与抑制PG水平有关;本品有解热和局部麻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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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用本品的同时,根据医嘱,酌情补充钙剂。 2.服药期间,应在医生指导下,严密监测血钙,尿钙水平,调整剂量,发生高钙血症时,立即停药。血钙值恢复到正常范围后,可重新减量给药。 3.超大剂量服药可能出现胃肠道系统、肝脏,精神神经系统,循环系统等方面的不良反应,如:胃痛、便秘、GOT及GPT升高,头痛、血压轻度升高等。 4.正在服用抗凝血剂,抗颠痫药,抗酸铝剂、含镁或含钙制剂、噻嗪类利尿剂、洋地黄糖甙药物的患者,请遵医嘱使用本品。 |
1.两次用药间隔时间不宜少于6小时。2.出现不良反应时,可静脉注射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也可注射阿托品,并应减量或停用;反应极重者,可按乌头中毒处理,并停药。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