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周期性精神病及各种神经官能症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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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以环木菠萝醇类为主体的阿魏酸酯的混合物。 |
乌鸡(去毛爪肠)、鹿角胶、鳖甲(制)、牡蛎(煅)、桑螵蛸、人参、黄芪、当归、白芍、香附(醋制)、天冬、甘草、地黄、熟地黄、川穹、银柴胡、丹参、山药、芡实(炒)、鹿角霜。辅料为炼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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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丹东宏业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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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4191 |
国药准字Z44022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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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周期性精神病及各种神经官能症的辅助治疗。 |
补气养血,调经止带。用于气血两虚,身体瘦弱,腰膝酸软,月经不调,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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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30mg,一日3次。 |
口服,水蜜丸一次6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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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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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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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周期性精神病及各种神经官能症的辅助治疗。 |
补气养血,调经止带。用于气血两虚,身体瘦弱,腰膝酸软,月经不调,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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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胃不适、恶心、呕吐、口干、皮疹、乳房肿胀、脱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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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如使用7天症状未缓解,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2.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3.如服用过量,请及时向医务人员求助。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