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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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玻璃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西吡氯铵。化学名称:1-氯化十六烷基吡啶一水合物分子式:C21H38ClN●H2O分子量:35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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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美滋林药业有限公司 |
黄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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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088 |
国药准字HC2015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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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口咽局部抗菌剂,可用于口腔感染性疾病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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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本品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每次1片,每日3-4次,含于口中使其徐徐溶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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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发现。 |
过敏症:可能出现皮疹等过敏反应。口腔、喉头偶可出现刺激感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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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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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口咽局部抗菌剂,可用于口腔感染性疾病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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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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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1.若出现皮疹等过敏反应请停止用药。 2.本品应含于口中,慢慢使其溶解,勿咬碎吞入,如此可使有效成份长时间保存于口腔中。 3.置于儿童不可触及之处。若包装有破损,请勿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