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节食,体育锻炼及减肥均不能满意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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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格列美脲。 |
本品主要成分为:系取猪、牛、羊等食用动物的甲状腺体,除去结缔组织与脂肪,绞碎,脱水,脱脂,在60℃以下的温度干燥,研细制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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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大连贝尔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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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567 |
国药准字H21021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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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节食,体育锻炼及减肥均不能满意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 |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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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起始剂量为每日1mg格列美脲片。如果血糖得到满意控制,应以该剂量维持治疗。 |
1 成人常用量:口服,开始为每日10-20mg,逐渐增加,维持量一般为每日40-120mg,少数病人需每日160mg。 2 婴儿及儿童完全替代量:1岁以内8-15mg;1---2岁20-45mg;2—7岁45-60mg;7岁以上60-120mg。开始剂量应为完全替代剂量的1/3,逐渐加量。由于本品T3、T4的含量及二者比例不恒定,在治疗中应根据临床症状及T3、T4、TSH检查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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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低血糖,本品可引起低血糖症,尤其老年体弱患者在治疗初期,不规则进食,饮酒及肝肾功能损害患者,据报道,发生率为2%。2、消化系统症状: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少见。3、有个别病例报道血清肝脏转氨酶升高。4、皮肤过敏反应,瘙痒、红斑、荨麻疹少见。5、其他:头痛、乏力、头晕少见。 |
心绞痛、冠心病和快速型心律失常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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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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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未进行该试验并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可引起胎儿及婴儿甲状腺功能紊乱,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对甲状腺激素较敏感,超过60岁者甲状腺激素替代需要量比年轻人约低25%,而且老年患者心血管功能较差,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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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节食,体育锻炼及减肥均不能满意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 |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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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甲状腺激素药。本品主要成分甲状腺激素包括甲状腺素(T4)和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二种。有促进分解代谢(升热作用)和合成代谢的作用,对人体正常代谢及生长发育有重要影响,对婴幼儿中枢神经的发育甚为重要。甲状腺激素的基本作用是诱导新生蛋白质包括特殊酶系的合成,调节蛋白质、碳水化合物和脂肪三大物质,以及水、盐和维生素的代谢。由于甲状腺激素诱导细胞膜Na+-K+泵的合成并增强其活力,使能量代谢增强。甲状腺激素(主要是T3)与核内特异性受体相结合,后者发生构型变化,形成二聚体,激活的受体与DNA上特异的序列,甲状腺激素应答元件相结合,从而调控基因(甲状腺激素的靶基因)的转录和表达,促进新的蛋白质(主要为酶)的合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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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运动和用药时间。2.治疗中应注意早期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如头痛、兴奋、失眠、震颤和大量出汗,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严重者应静脉滴注葡萄糖液,对有创伤、术后,感染或发热病人应给与胰岛素维持正常血糖代谢。3.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
1动脉硬化、心功能不全、糖尿病、高血压患者慎用; 2对病程长、病情重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或粘液性水肿患者使用本类药应谨慎小心,开始用小剂量,以后缓慢增加直至生理替代剂量; 3伴有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症或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患者应先服用糖皮质类固醇激素,俟肾上腺皮质功能恢复正常后再用本类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