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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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布洛芬。 |
本品主要成分为透明质酸钠。化学名称:[→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分子式:(C14H20NNaO11)n分子量:重量平均分子量60~120万辅料:氯化钠、氯化钾、ε-氨基已酸、依地酸二钠、氢氧化钠、稀盐酸、苯扎氯铵(每1ml中含苯扎氯铵0.03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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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百科亨迪药业有限公司 |
Santen Pharmaceutical 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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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4035 |
注册证号H20171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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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 son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2.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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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2g,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一般一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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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阿司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消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对这类患者禁用本品。 |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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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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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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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 son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2.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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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消化道症状包括消化不良、胃烧灼感、胃痛、恶心、呕吐,出现于16%长期服用者,停药上述症状消失,不停药者大部分亦可耐受。少数([1%)出现胃溃疡和消化道出血,亦有因溃疡穿孔者。2.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嗜睡、晕眩、耳鸣少见,出现在1%~3%患者。3.肾功能不全很少见,多发生在有潜在性肾病变者;但少数服用者可出现下肢浮肿。4.其他少见症状有皮疹,支气管哮喘发作、肝酶升高、白细胞减少等。5.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即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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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于晚期妊娠妇女可使孕期延长,引起难产及产程延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用。2.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但停药24小时即可消失。3.可使血尿素氮及血清肌酐含量升高,肌酐清除率下降。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2. 避免接触眼睛其他部位;3. 使用后盖紧瓶盖,防止污染;4. 储存于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5. 如出现不适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