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肩周炎、肱骨外髁炎、腱鞘炎、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闭合性软组织挫伤、增生性关节炎、关节扭伤、末梢神经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及颈椎综合症之上肢疼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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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克含:吲哚美辛40mg、尿素35mg、基质适量。 |
狗脊、淫羊藿、独活、骨碎补、续断、补骨脂、桑寄生、鸡血藤、熟地黄、木香、乳香(醋灸)、没药(醋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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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亚邦强生药业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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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589 |
国药准字Z44023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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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肩周炎、肱骨外髁炎、腱鞘炎、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闭合性软组织挫伤、增生性关节炎、关节扭伤、末梢神经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及颈椎综合症之上肢疼痛等。 |
补益肝肾,养血活血,舒筋活络,理气止痛。用于肝肾不足、血瘀气滞、脉络痹阻所致的骨性关节炎、腰肌劳损,症见关节肿胀、疼痛、麻木、活动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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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根据症状和部位一次用1.5~2g涂于痛处,用手揉搽按摩,使药物渗入皮内,一日用药2~3次,涂药处再用热敷效果更好。 |
口服,一次6克(至瓶盖内刻度处),一日2次。早晚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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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当涂搽次数过多时,可出现皮肤轻度瘙痒,脱屑,但停药后不久即自行消失。 |
偶有肝功能异常、皮疹、瘙痒、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胃痛、血压升高等不良反应报告。肝损伤多为胆汁瘀积型肝炎,肝功能异常的临床表现较为一致,主要为乏力、纳差、尿黄、皮肤瘙痒、大便颜色灰白、皮肤巩膜黄染,个别病例(2例)出现肝脏增大,部分病例肝脏酶学指标异常。所有已报告的不良反应病例经停药,对症治疗,患者预后情况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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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后3月,可使胎儿动脉导官闭锁,引起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孕妇禁用,本品可自乳汁排出,对婴儿可引起不良反应,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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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肩周炎、肱骨外髁炎、腱鞘炎、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闭合性软组织挫伤、增生性关节炎、关节扭伤、末梢神经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及颈椎综合症之上肢疼痛等。 |
补益肝肾,养血活血,舒筋活络,理气止痛。用于肝肾不足、血瘀气滞、脉络痹阻所致的骨性关节炎、腰肌劳损,症见关节肿胀、疼痛、麻木、活动受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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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本品与阿司匹林有交叉过敏性。因阿司匹林引起的喘息病人,应用本品时可引起支气管痉率,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也可对本品过敏。 2.眼及粘膜处不要使用。 3.本品镇痛系对症治疗,不是病因治疗。 4.皮肤患处感染时,应与抗生素合用。 5.慢性疼痛可考虑与理疗同时使用,以提高疗效,长期应用应注意副作用。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 本品可能引起肝损伤。(2) 肝功能不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 在治疗期间应注意肝功能监测,如发现肝功能异常,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的处理。(4) 应在医生指导下严格按照适应症使用,避免大剂量、长疗程服用。(5) 肝功能不良、肝肾阴虚(主要症状为五心烦热,颧红盗汗,目涩咽干等)、特异体质以及既往有肝病史、药物性肝损害的患者慎用,此类患者每疗程结束后建议检查肝功能或遵医嘱。(6) 三十天为一疗程,长期服用者每疗程之间应间隔15~20天。(7) 使用本品出现乏力、纳差、尿黄、皮肤瘙痒、大便颜色灰白、皮肤巩膜黄染等症状时应及时停药并检查肝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