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醒脾,和胃降逆,芳香化浊,消导化食。用于伤食湿重引起的胃脘痛,泛酸,恶心及消化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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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木香(煨)、檀香、肉桂、细辛、薏苡仁(炒)、赤小豆、山楂、鸡内金、乌梅、炙甘草。辅料为砂糖。 |
本品主要成分:凝血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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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老中醫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珠海经济特区生物化学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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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046 |
国药准字H44023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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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醒脾,和胃降逆,芳香化浊,消导化食。用于伤食湿重引起的胃脘痛,泛酸,恶心及消化不良。 |
本品用于手术中不易结扎的小血管止血、消化道出血及外伤出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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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1)局部止血用灭菌氯化钠注射液溶解成50-200单位/ml的溶液喷雾或用本品干粉喷洒于创面。(2)消化道止血用生理盐水或温开水(不超过37℃)溶解成10-100单位/ml,口服或局部灌注。也可根据出血部位及程度适当增减浓度、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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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使用凝血酶可能导致过敏反应、出血、血栓形成、局部组织坏死等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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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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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温中醒脾,和胃降逆,芳香化浊,消导化食。用于伤食湿重引起的胃脘痛,泛酸,恶心及消化不良。 |
本品用于手术中不易结扎的小血管止血、消化道出血及外伤出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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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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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有浅表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窦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不减轻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慎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2. 避免与抗凝药物同时使用;3. 注意注射部位的清洁和消毒;4. 观察注射后的反应,如有异常及时就医;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