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理肺,止咳化痰。用于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气喘,声嘶音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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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花龙胆、檀香、诃子、毛诃子、余甘子、石灰华、木香、广枣、丁香、肉豆蔻、宽筋藤、沉香、巴夏嘎、无茎芥、甘草。 |
蒲公英、黄芩、苦地丁、板蓝根。辅料为淀粉、滑石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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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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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3020229 |
国药准字Z20043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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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理肺,止咳化痰。用于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气喘,声嘶音哑。 |
清热解毒,抗炎消肿。用于疖肿、咽炎、扁桃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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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6~8丸,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8片,一日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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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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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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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理肺,止咳化痰。用于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气喘,声嘶音哑。 |
清热解毒,抗炎消肿。用于疖肿、咽炎、扁桃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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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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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孕妇及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或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到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