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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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托烷司琼,其化学名称为内-1H-吲哚-3-羧酸-8-甲基-8-氮杂双环[3.2.1]辛-3-基酯盐酸盐。 |
麻黄、葛根、紫苏叶、防风、桂枝、白芷、陈皮、苦杏仁、桔梗、甘草、干姜。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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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海晨菲制药有限公司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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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245 |
国药准字Z52020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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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解表发汗,疏风散寒。用于风寒感冒,发热,头痛,恶寒,无汗,咳嗽,鼻塞,流清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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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在任何化疗周期中,盐酸托烷司琼最多应用6天。 儿童:一般不推荐用于儿童,如病情需要必须使用时,可参照下列剂量: 2岁以上儿童剂量为0.2mg/公斤,最高可达5mg/天。 第一天静脉给药;将本品溶于100毫升常用的输注液中(如生理盐水、林格氏液或5%葡萄糖液)于化疗前快速静脉滴注或缓慢静脉推注,第2~6天口服给药。 儿童口服给药:可从安瓿中取适量的盐酸托烷司琼注射液,用桔子汁或可乐稀释后,在早晨起床时(至少于早餐前1小时)立即服用。 成人:成人推荐剂量为5mg/天,每天一次,疗程为6天: 第1天静脉给药:将本品5mg(1安瓿)溶于100毫升常用的输注液中(如生理盐水、林格氏液或5%葡萄糖液)在化疗前快速静脉滴注或缓慢静脉推注。 第2~6天可改为口服给药,于早晨起床时(至少于早餐前1小时)用水送服。 代谢不良者的应用:在为期6天的应用中,无需减少剂量。 肝或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应用:在急性肝炎或脂肪肝患者中,盐酸托烷司琼的药代动力学无改变。但是,肝硬化或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血浆药物浓度则较正常的健康志愿者高约50%,然而,如果采用5mg/天,共六天的给药方案,则不必减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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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盐酸托烷司琼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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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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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解表发汗,疏风散寒。用于风寒感冒,发热,头痛,恶寒,无汗,咳嗽,鼻塞,流清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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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盐酸托烷司琼通常耐受性良好,推荐剂量下的不良反应为一过性。最常报道的不良反应为5mg应用引起的便秘(11%),这些不良反应在慢代谢者中比正常代谢者中更为常见。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头痛、头昏、眩晕、疲劳和胃肠道功能紊乱如腹痛和腹泻等。也有虚脱、晕厥和心跳停止的个案报道,但尚不能确定与盐酸托烷司琼的因果关系。也有以下一种或多种Ⅰ型变态反应的个案报道:面部潮红和/或全身疯疹、胸部压迫感、呼吸困难、急性支气管痉挛和低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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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用药后可能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故高血压患者应慎用,其用量不宜超过10mg/天。 2.盐酸托烷司琼常见不良反应是头晕和疲劳,患者服药后在驾车或操纵机械者应慎用。 3.肝肾功能障碍者使用本品半衰期延长,但这种变化在每天5mg,连续用药6天的治疗中不会发生药物蓄积,因此不必调整用药剂量。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它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