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者,这类糖尿病患者的胰岛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且无急性并发症(如感染、创伤、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等),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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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格列吡嗪。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格列喹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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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北京万辉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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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3110 |
国药准字H10940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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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者,这类糖尿病患者的胰岛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且无急性并发症(如感染、创伤、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等),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
2型糖尿病(即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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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剂量因人而异,一般推荐剂量2.5~20mg(1/2-4片),早餐前30分钟... |
口服应在餐前半小时服用。一般日剂量为15~120mg(0.5片~4片),据个体情况及遵医嘱可适当调节剂量。通常日剂量为30mg(1片)以内者可于早餐前一次服用,更大剂量应分三次,分别于餐前服用。日最大剂量不得超过180mg(6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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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较常见的为肠胃道症状(如恶心,上腹胀满)、头痛等,减少剂量即可缓解。 2.个别患者可出现皮肤过敏。 3.偶见低血糖,尤其是年老体弱者、活动过度者、不规则进食、饮酒或肝功能损害者。 4.亦偶见造血系统可逆性变化的报道。 |
1.1型糖尿病(即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 2.糖尿病昏迷或昏迷前期。 3.糖尿病合并酸中毒或酮症。 4.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 5.妊娠、哺乳期及晚期尿毒症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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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动物实验和临床观察证明磺酰脲类降血糖药物可造成死胎和胎儿畸形,故孕妇禁用。 (2)本类药物可由乳汁排出,乳母不宜用,以免婴儿发生低血糖。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从小剂量开始,逐渐调整剂量。 |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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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者,这类糖尿病患者的胰岛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且无急性并发症(如感染、创伤、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等),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
2型糖尿病(即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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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第二代磺酰脲类抗糖尿病药。对大多数2型糖尿病患者有效,可使空腹及餐后血糖降低,糖化血红蛋白(HbAlc)下降1%~2%。此类药主要作用为刺激胰岛β细胞分泌胰岛素,但先决条件是胰岛β细胞还有一定的合成和分泌胰岛素的功能。其机制是与β细胞膜上的磺酰脲受体特异性结合,从而使K+通道关闭,引起膜电位改变,Ca2+通道开启,胞液内Ca2+升高,促使胰岛素分泌。此外还有胰外效应,包括改善外周组织(如肝脏、肌肉、脂肪)的胰岛素抵抗状态。 |
本品系第二代口服磺脲类降糖药,为高活性亲胰岛β细胞剂,与胰岛β细胞膜上的特异性受体结合,可诱导产生适量胰岛素,以降低血糖浓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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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控制和用药时间。 (2)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或垂体前功能减退症者。 (3)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血象,并进行检查。 (4)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
1.糖尿病治疗需要规则的定期就医。如同服用其它治疗糖尿病的药物一样,服用糖适平也应谨慎,尤其是在摸索合适剂量的过程中和从其它药物改换糖适平时。即使理想的治疗剂量已经达到时,也应注意。 2.糖尿病患者合并肾脏疾病,肾功能轻度异常时,尚可使用。但是当有严重肾功能不全时,则应改用胰岛素治疗为宜。 3.治疗中若有不适,如低血糖、发热、皮疹、恶心等应从速就医。 4.为了尽量减少易发生于糖尿病患者的心血管疾病的危险,患者应坚持严格的饮食治疗,而绝不能以增加药量而放松饮食控制。 5.改用本品时如未按时进食可以引起低血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