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内热肺火,外感风热引起的身热咳嗽,气促痰多,烦燥口渴,大便干燥。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紫苏叶、菊花、葛根、川贝母、炒苦杏仁、枇杷叶、炒紫苏子、蜜桑白皮、前胡、射干、栀子(姜炙)、黄芩、知母、板蓝根、人工牛黄、冰片。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
生产企业 |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0077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内热肺火,外感风热引起的身热咳嗽,气促痰多,烦燥口渴,大便干燥。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周岁以内一次1~2片,1~3岁一次2~3片,3岁以上一次3~5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
禁忌 |
|
|
|
成分 |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内热肺火,外感风热引起的身热咳嗽,气促痰多,烦燥口渴,大便干燥。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属肺虚久咳、阴虚燥咳者慎用。 2.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食品。 3.3岁以上少年儿童,每次最大量不超过5片。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