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内热肺火,外感风热引起的身热咳嗽,气促痰多,烦燥口渴,大便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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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紫苏叶、菊花、葛根、川贝母、炒苦杏仁、枇杷叶、炒紫苏子、蜜桑白皮、前胡、射干、栀子(姜炙)、黄芩、知母、板蓝根、人工牛黄、冰片。 |
主要成份为珍珠液、冰片。辅料为:乙醇、氯化钠、羟苯乙酯、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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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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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0077 |
国药准字Z42021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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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内热肺火,外感风热引起的身热咳嗽,气促痰多,烦燥口渴,大便干燥。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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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周岁以内一次1~2片,1~3岁一次2~3片,3岁以上一次3~5片,一日2次。 |
滴入眼险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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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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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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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内热肺火,外感风热引起的身热咳嗽,气促痰多,烦燥口渴,大便干燥。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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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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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属肺虚久咳、阴虚燥咳者慎用。 2.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食品。 3.3岁以上少年儿童,每次最大量不超过5片。 |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应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需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