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小儿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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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为对乙酰氨基酚32mg。 |
化学名称:[→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化学结构式:略。 分子式:(C14H20NNaO11)n。分子量:重量平均分子量50~12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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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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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013 |
国药准字J201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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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小儿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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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详见说明书。 |
一般1次1滴,一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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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 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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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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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小儿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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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不良反应较少,对胃无刺激性,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白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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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而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 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2)不要在配戴隐型眼镜时滴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