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糖尿病多发性周围神经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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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硫辛酸。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法骨化醇。化学名称:(5Z,7E)-9,10-开环胆甾-5,7,10(19)-三烯-1α,3β-二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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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 |
南通华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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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253 |
国药准字H20000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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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糖尿病多发性周围神经病变。 |
1.佝偻病和软骨病。 2.肾性骨病。 3.骨质疏松症。 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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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一次,每次0.6g(两粒),早餐前半个小时服用。对于较严重的症状,建议... |
1.骨质疏松症:首剂量0.5μg/天。 2.其它指症:首剂量成人:1μg/天,老年病人:0.5μg/天。体重20kg以上的儿童无肾性骨病者:1μg/天。为了防止高血钙的发生,应根据系列化指标调节阿法骨化醇的剂量。服药初期必须每周测定血钙水平,剂量可按0.25-0.5μg/天的增量逐步增加,大多数成年患者的剂量可达1-3μg/天。当剂量稳定后,每2-4周测定一次血钙。对于骨软化症患者,不能因为其血钙水平没有迅速升高而加大阿法骨化醇的用量,其它疗效指标,如血浆碱性磷酸酶水平,可作为调整剂量更有用的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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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的不良反应如下: 胃肠道系统:非常罕见(<1/10,000):恶心、呕吐、胃肠疼痛和腹泻。 过敏反应:非常罕见(<1/10,000):皮肤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和搔痒。 神经系统:非常罕见(<1/10,000):味觉改变或异常。 全身反应:非常罕见(<1/10,000):由于糖利用的改善,少数病例中出现血糖降低。此时低血糖的症状有眩晕.出汗、头痛和视物异常。 如发生上述一项症状,应立即停药,并通知医生,医生会根据程度决定是否继续用药。过敏症状一出现,即应停药并通知医生。如发生任何上述未来提及的不良反应,请通知医生或药师。 |
1.禁用于高钙血症、高磷酸盐血症(伴有甲状旁腺机能减退者除外),高镁血症。 2.具有维生素D中毒症状。对本品中任何成分或已知对维生素D及类似物过敏的患者不能服用阿法骨化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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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只有在谨慎评估利益-风险后,本品才能用于妊娠或哺乳期妇女。生殖毒理学来提示对生育力及胚胎早期发育的影响,胚胎毒性效应不明显,目前有关硫辛酸进入母乳的途径尚未知。因此妊娠和哺乳期妇女只有在医生强烈建议时才能使用本品。 儿童用药:儿童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 |
儿童注意事项: 慎重掌握服用量,从少量渐增,以免过量服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妊娠动物摄入过量维生素D可致胎仔畸形,故孕妇不宜服用本品。哺乳期最好避免用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用药时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一般来说,因高龄者生理机能低下,要仔细调整服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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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治疗糖尿病多发性周围神经病变。 |
1.佝偻病和软骨病。 2.肾性骨病。 3.骨质疏松症。 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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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 硫辛酸为B族维生素,是丙酮酸脱氢酶系和α-同戊二酸脱氢酶系的辅酶。离体试验显示,硫辛酸可以降低神经组织的脂质氧化,可抑制蛋白质糖基化作用,抑制醛糖还原酶。在体内,硫辛酸具有抗氧作用,参与谷胱甘肽及辅酶Q10等抗氧化剂再循环。硫辛酸能螯合某些金属离子(如铜、锰、锌)。 毒理研究 生殖毒性试验中,在器官形成期ICR小鼠皮下注射给予硫辛酸16~64mg/kg,SD大鼠皮下注射给予硫辛酸8~32mg/kg,未见致畸形作用。 |
本品口服后,在肝脏迅速代谢为1α,25-(OH)2D3,对钙、磷代谢和骨骼生长有重要影响,其药理作用同维生素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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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食物会影响本品的吸收,因此应将硫辛酸和食物分开服用。 (2)长期饮酒是神经病变发生、发展的重要危险因素,可影响本品治疗的成功率,因此建议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患者尽可能戒洒.无治疗间期内也如此。 (3)由于补充一定的疏辛酸可以降低血糖浓度,因此对于那些带有糖尿病和偏头痛耐受不良者要谨慎。有必要的话,为避免出现低血糖.要进行血糖监控和将血糖药物的剂量调整。 |
阿法骨化醇可以增加肠道钙磷吸收,所以应监测血清中的钙磷水平,尤其是对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服用阿法骨化醇治疗的过程中,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血浆和尿(24小时收集)钙水平的常规检验。如果在服用期间出现高血钙或高尿钙,应迅速停药直至血钙水平恢复正常(大约需一周时间)。然后可以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当骨骼愈合的生化指标(如血浆中碱性磷酸酯酶水平趋向正常)时,如不适当地减少阿法迪三的用量,则可能发生高血钙症,一旦出现高血钙症就应立即中止钙的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