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更年期潮热汗出,眩晕耳鸣,烦躁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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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地黄、熟地黄、麦冬、玄参、制何首乌、五味子、磁石、钩藤、珍珠母、泽泻、茯苓、浮小麦、牡丹皮、仙茅、首乌藤。 |
益母草。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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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泰华天然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桔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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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450 |
国药准字Z36020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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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更年期潮热汗出,眩晕耳鸣,烦躁失眠。 |
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产后恶露不绝,症见月经量少、淋漓不净,产后出血时间过长;产后子宫复旧不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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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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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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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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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更年期潮热汗出,眩晕耳鸣,烦躁失眠。 |
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产后恶露不绝,症见月经量少、淋漓不净,产后出血时间过长;产后子宫复旧不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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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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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2.感冒时不宜服用。 3.伴有月经紊乱或其他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眩晕症状较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该药品不宜长期服用。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禁用。 2.忌食生冷食物。 3.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7.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