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通调血气,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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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三七、五灵脂、蒲黄、延胡索、木香、小茴香、冰片。 |
本品主要成份为鲨肝醇,其化学名称为:3-(十八烷氧基)-1,2-丙二醇。化学结构式:CH2OH-CHOH-CH2O(CH2)17CH3分子式:C21H44O3分子量:34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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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奥星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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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0799 |
国药准字H20023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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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通调血气,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升白细胞药,用于防治因放射治疗、肿瘤化疗及苯中毒等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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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
一日60-180mg,分3次服用,4-6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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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服用某些痛经药物可能导致轻微的副作用,如头痛、恶心、腹泻或胃部不适。这些症状通常较轻,且在停药后可自行消失。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
治疗剂量偶见口干、肠鸣亢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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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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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可应用本品。儿童用药:儿童可应用本品。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可应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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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通调血气,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升白细胞药,用于防治因放射治疗、肿瘤化疗及苯中毒等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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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服用某些痛经药物可能导致轻微的副作用,如头痛、恶心、腹泻或胃部不适。这些症状通常较轻,且在停药后可自行消失。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
1.临床疗效与剂量相关,过大或过小均影响效果,故应寻找最佳剂量。 2.对病程较短、病情较轻及骨髓功能尚好者,本品疗效较好。若用药后疗效不佳(如放、化疗期间或苯中毒严重患者),即使到医院复诊。 3.用药期间应经常检查外周血常规,必要时调整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