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炎利胆,平肝明目。适用于急性黄疸型肝炎、慢性肝炎、急性角膜炎、白内障及各种眼科疾病,对胆囊炎、胆道炎、胆结石、肾结石、膀胱结石等疗效显著,是胆结石,胆囊炎的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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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熊去氧胆酸,鹅去氧胆酸,胆红素,氨基酸,微量元素。 |
环磷腺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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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宝鸡占西药用动物养殖场 |
广东健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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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1061 |
国药准字H20033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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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炎利胆,平肝明目。适用于急性黄疸型肝炎、慢性肝炎、急性角膜炎、白内障及各种眼科疾病,对胆囊炎、胆道炎、胆结石、肾结石、膀胱结石等疗效显著,是胆结石,胆囊炎的克星。 |
用于心绞痛、心肌梗死、心肌炎及心源性休克。对改善风湿性心脏病的心悸、气急、胸闷等症状有一定的作用。对急性白血病结合化疗可提高疗效,亦可用于急性白血病的诱导缓解。此外,对老年慢性支气管炎、各种肝炎和银屑病也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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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溶于温开水或黄酒、白酒中服用,每日服两次,成人每次0.25-0.5克,小儿每次0.125-0.25克左右;外用时适量碾末或水调抹患处。 |
肌内注射,一次20mg,溶于2ml0.9%氯化钠注射液中,一日2次。静脉注射,一次20mg,溶于20ml0.9%氯化钠注射液中推注,一日2次。静脉滴注,本品40mg溶于250~500ml5%葡萄糖注射液中,一日1次。冠心病以15日为一疗程,可连续应用2~3疗程;白血病以一个月为一疗程;银屑病以2~3周为一疗程,可延长使用到4~7周,每日用量可增加至60~8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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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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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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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消炎利胆,平肝明目。适用于急性黄疸型肝炎、慢性肝炎、急性角膜炎、白内障及各种眼科疾病,对胆囊炎、胆道炎、胆结石、肾结石、膀胱结石等疗效显著,是胆结石,胆囊炎的克星。 |
用于心绞痛、心肌梗死、心肌炎及心源性休克。对改善风湿性心脏病的心悸、气急、胸闷等症状有一定的作用。对急性白血病结合化疗可提高疗效,亦可用于急性白血病的诱导缓解。此外,对老年慢性支气管炎、各种肝炎和银屑病也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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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为蛋白激酶致活剂,系核苷酸的衍生物。它是在人体内广泛存在的一种具有生理活性的重要物质,由三磷酸腺苷在腺苷环化酶催化下生成,能调节细胞的多种功能活动。作为激素的第2信使,在细胞内发挥激素调节生理机能和物质代谢作用,能改变细胞膜的功能,促使网织肌浆质内的钙离子进入肌纤维,从而增强心肌收缩,并可促进呼吸链氧化酶的活性,改善心肌缺氧,缓解冠心病症状及改善心电图。此外,对糖、脂肪代谢、核酸、蛋白质的合成调节等起着重要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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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用药时宜取粟米大小的量,用蒸馏水或冷开水调匀涂患处。4.用药时有异物感或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眼胀或过敏现象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