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暗黄色至黄褐色的水丸;气芳香,味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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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栀子(姜制)、连翘、蔓荆子(炒)、防风、荆芥穗、白芷、黄芩、菊花、薄荷、大黄(酒炙)、黄柏(酒炒)、桔梗、川芎、石膏、旋覆花、甘草。 |
没食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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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枣庄)药业有限公司 |
新疆奇康哈博维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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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1390 |
国药准字Z6502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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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暗黄色至黄褐色的水丸;气芳香,味苦。 |
健齿固龈,清血止痛。用于牙周疾病引起的牙齿酸软,咀嚼无力,松动移位,牙龈出血以及口舌生疮,咽喉肿痛,口臭烟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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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漱口,一次约3ml,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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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脾胃虚寒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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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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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暗黄色至黄褐色的水丸;气芳香,味苦。 |
健齿固龈,清血止痛。用于牙周疾病引起的牙齿酸软,咀嚼无力,松动移位,牙龈出血以及口舌生疮,咽喉肿痛,口臭烟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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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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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