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以下疾病及症状的消炎、镇痛;骨关节炎、肌肉痛、外伤后的肿胀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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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洛索洛芬钠。辅料:甘油,部分中和聚丙烯酸钠,羧甲纤维素钠,二氧化钛,二氧化硅,聚山梨酯80,乙醇,L-酒石酸,羟苯乙酯,氢氧化铝,薄荷脑,依地酸二钠,纯化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氨基葡萄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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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Rottapharm 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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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73272 |
注册证号H200907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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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以下疾病及症状的消炎、镇痛;骨关节炎、肌肉痛、外伤后的肿胀疼痛。 |
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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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贴敷患处,一日1次。 |
口服,如果医生处方中没有特殊要求,建议每次2粒胶囊,每日3次(早晨及进餐时)。连续用药6周,必要时可以6周以上。间隔2个月可以重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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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据国外文献报道:安全性试验评价1075例,其中不良反应报告94例(8.5%)。其中主要是局部皮肤瘙痒(2.1%)、红斑(1.5%)、接触性皮炎(1.4%)等皮肤症状,偶有胃部不适(0.6%)等消化器官症状及ALT(GPT)升高(0.6%)、AST(GOT)升高(0.5%)等临床值异常。上市洛索洛芬钠凝胶膏、洛索洛芬钠贴片的安全性调查3038例,其中不良反应87例(2.9%)。其中主要是局部接触性皮炎(1.4%)、皮肤瘙痒(0.5%)、红斑(0.4%)等皮肤症状。 |
罕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便秘、腹胀和腹泻。有报道有些患者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搔痒和皮肤红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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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于孕妇和可能怀孕的妇女只有在收益高于风险时才能使用。(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据报道,在妊娠晚期使用其他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外用制剂的孕妇中,观察到胎儿动脉导管收缩。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据国外文献报道,65以上的老人的不良反应发生率(3.7%;1738例中65例),与不到65岁(1.7%;1300例中22例)的比较显著性高。主要的不良反应为贴敷部位的皮肤症状。故65岁以上的老年人使用时,要注意贴敷部位的皮肤。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试验中,没有观察到本品对生殖功能和哺乳的不良影响。但由于缺乏在人体的研究,怀孕和哺乳期的妇女应在权衡利弊后使用本品。怀孕头3个月应避免使用。儿童用药:没有做过本品对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因此没有关于儿童的推荐剂量。老年用药:没有特殊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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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以下疾病及症状的消炎、镇痛;骨关节炎、肌肉痛、外伤后的肿胀疼痛。 |
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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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慎重用药(以下患者请慎重用药):支气管哮喘患者(有可能使病情恶化)。 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1)须注意使用抗炎镇痛药是对症治疗,不是对因治疗。(2)本品在治疗由感染性疾病导致的皮肤炎症时,可能会掩盖由该疾病引起的症状和体征。这种情况下,必须在患处联合使用适量的抗菌药或抗真菌药,并密切观察。(3)针对慢性疾病(骨性关节炎等)的治疗,在应用本品时,应考虑药物治疗以外的其他治疗手段。另外,需密切观察患者的临床状态,留意不良反应的发生。 3、使用中的注意事项:使用部位:(1)不得用于损伤或不完整的皮肤及粘膜表面。(2)不得用于有湿疹或皮疹的部位。(3)出汗或者患部被打湿时,请擦拭后使用本品。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 服用后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