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毒,消肿,止痛,燥“黄水”。用于骨质增生,风湿性关节炎,腰腿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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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透骨草、川附子、白附子、制草乌、制川乌、天南星、鸡血藤、薄荷脑、冰片、樟脑。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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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科尔沁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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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517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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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毒,消肿,止痛,燥“黄水”。用于骨质增生,风湿性关节炎,腰腿疼痛。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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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每十二小时左右更换一次,贴患处。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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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皮肤破溃处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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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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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解毒,消肿,止痛,燥“黄水”。用于骨质增生,风湿性关节炎,腰腿疼痛。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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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红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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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若出现皮肤发红、瘙痒或其它不适等过敏反应时应停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橡胶膏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