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单用饮食和运动治疗不能获良好控制的2型糖尿病患者。本品可单独用药,也可与磺脲类或胰岛素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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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二甲双胍。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法骨化醇。化学名称:(5Z,7E)-9,10-开环胆甾-5,7,10(19)-三烯-1α,3β-二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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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太洋药业有限公司 |
南通华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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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050 |
国药准字H20000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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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单用饮食和运动治疗不能获良好控制的2型糖尿病患者。本品可单独用药,也可与磺脲类或胰岛素合用。 |
1.佝偻病和软骨病。 2.肾性骨病。 3.骨质疏松症。 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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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进餐时或餐后服。开始用量通常为一次1片(500mg),一日1次,晚 餐时服... |
1.骨质疏松症:首剂量0.5μg/天。 2.其它指症:首剂量成人:1μg/天,老年病人:0.5μg/天。体重20kg以上的儿童无肾性骨病者:1μg/天。为了防止高血钙的发生,应根据系列化指标调节阿法骨化醇的剂量。服药初期必须每周测定血钙水平,剂量可按0.25-0.5μg/天的增量逐步增加,大多数成年患者的剂量可达1-3μg/天。当剂量稳定后,每2-4周测定一次血钙。对于骨软化症患者,不能因为其血钙水平没有迅速升高而加大阿法骨化醇的用量,其它疗效指标,如血浆碱性磷酸酶水平,可作为调整剂量更有用的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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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部分病人口服本品后有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腹泻、腹痛、便秘、腹胀、消化不良、胃灼热,以及头晕、头痛、流感样症状、味觉异常、肌肉疼痛、低血压、心悸、潮红、寒战、胸部不适、皮疹、乏力、疲倦等。 |
1.禁用于高钙血症、高磷酸盐血症(伴有甲状旁腺机能减退者除外),高镁血症。 2.具有维生素D中毒症状。对本品中任何成分或已知对维生素D及类似物过敏的患者不能服用阿法骨化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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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未在孕妇进行充分、严格对照的临床研究,本品在孕妇使用的疗效和安全性尚不明确,因此孕妇禁用本品。盐酸二甲双胍可通过乳汁排泄,因此,哺乳期妇女如必须使用,应停止授乳。 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中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证实。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随着年龄的增大,肾功能会出现生理性的减退,因此需注意剂量的选择及定期检查肾功能。通常对老年患者不应接受最大剂量的本品治疗。对80岁以上的老年患者不应使用本品,除非其肌酐清除率显示其肾功能确实没有降低。 |
儿童注意事项: 慎重掌握服用量,从少量渐增,以免过量服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妊娠动物摄入过量维生素D可致胎仔畸形,故孕妇不宜服用本品。哺乳期最好避免用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用药时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一般来说,因高龄者生理机能低下,要仔细调整服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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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单用饮食和运动治疗不能获良好控制的2型糖尿病患者。本品可单独用药,也可与磺脲类或胰岛素合用。 |
1.佝偻病和软骨病。 2.肾性骨病。 3.骨质疏松症。 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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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是一种降血糖药,具有提高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耐受性,降低基础和餐后血糖的作用。盐酸二甲双胍的作用机理不同于其它类型的口服降血糖药,它可减少肝糖的产生,降低小肠对葡萄糖的吸收,并且可通过增加外周组织对葡萄糖的摄取和利用而提高胰岛素的敏感性,与磺脲类药物不同的是,盐酸二甲双胍不会对2型糖尿病患者或正常血糖的患者产生低血糖症(特殊情况除外-见 |
本品口服后,在肝脏迅速代谢为1α,25-(OH)2D3,对钙、磷代谢和骨骼生长有重要影响,其药理作用同维生素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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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盐酸二甲双胍治疗后,胰岛素的分泌保持不变,而降低空腹胰岛素水平及每日血浆胰岛素水平。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本品Ames试验、小鼠淋巴细胞基因突变试验、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 变试验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雄性大鼠和雌性大鼠给予盐酸二甲双 胍,剂量高达600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人临床推荐最大日剂量的3倍),未 见对生育力的影响。大鼠和兔子给予盐酸二甲双胍,剂量高达600mg/kg/日(按体表面积 折算分别相当于人临床推荐最大日剂量的2倍和6倍)时,无致畸胎作用。哺乳期大鼠的 研究结果显示,盐酸二甲双胍可分泌入乳汁,并可达到在血浆中的水平。 致癌性:大鼠给予盐酸二甲双胍900mg/kg/日104周,及小鼠给予盐酸二甲双胍1500mg/kg/ 日91周(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人临床推荐最大日剂量的4倍),在动物身上未见致癌作用。但在900mg/kg/日的雌鼠中,有良性间质子宫息肉发生率的增加。 |
阿法骨化醇可以增加肠道钙磷吸收,所以应监测血清中的钙磷水平,尤其是对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服用阿法骨化醇治疗的过程中,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血浆和尿(24小时收集)钙水平的常规检验。如果在服用期间出现高血钙或高尿钙,应迅速停药直至血钙水平恢复正常(大约需一周时间)。然后可以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当骨骼愈合的生化指标(如血浆中碱性磷酸酯酶水平趋向正常)时,如不适当地减少阿法迪三的用量,则可能发生高血钙症,一旦出现高血钙症就应立即中止钙的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