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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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工牛黄、雄黄、石膏、大黄、黄芩、桔梗、冰片、甘草。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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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乐尔康药业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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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3035 |
国药准字H32021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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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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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3次。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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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禁用。2、新生儿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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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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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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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平素脾胃虚弱者、大便溏薄者、有过敏体质者以及小儿,多次服用或大剂量应用可能出现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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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请咨询医师。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7、超剂量及长时间服用,必须在医师及医师指导下进行。8、不宜与强心苷类、生物碱类、抗生素类或异烟肼、维生素B1等药物合用。9、特异性或过敏体质者不宜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