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散瘀止血,消肿定痛。用于外伤出血,跌扑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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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三七。 |
大黄、虎杖、青皮、白茅根、陈皮、郁金、山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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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永春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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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622 |
国药准字Z1091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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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散瘀止血,消肿定痛。用于外伤出血,跌扑肿痛。 |
疏肝利胆,清热通下,用于肝郁气滞、湿热未清所致的右上腹隐隐作痛、食入作胀、胃纳不香、嗳气、便秘;慢性胆囊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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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8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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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肝肾功能异常者禁用。 |
可引起大便次数增多,偶有轻度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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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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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散瘀止血,消肿定痛。用于外伤出血,跌扑肿痛。 |
疏肝利胆,清热通下,用于肝郁气滞、湿热未清所致的右上腹隐隐作痛、食入作胀、胃纳不香、嗳气、便秘;慢性胆囊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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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使致炎豚鼠胆囊上皮细胞基本恢复正常,上皮中暗细胞增多,提示本品可增强胆囊上皮细胞功能。此外可增加大鼠胆汁分泌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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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 2.六岁以下儿童慎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服用本品后,如每日排便增至三次以上者,应酌情减量服用。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