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手藓、足藓、体藓、股藓、花斑藓及皮肤念珠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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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含主要成份酮康唑,辅料为硬脂酸、白凡士林、单硬脂酸甘油脂、防腐剂(羟苯乙脂)。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A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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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江中高邦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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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056 |
国药准字H50021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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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手藓、足藓、体藓、股藓、花斑藓及皮肤念珠菌病 |
用于寻常痤疮、扁平疣、黏膜白斑、毛发红糠疹、毛囊角化病及银屑病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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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3次。为减少复发,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应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应连续使用4~6周。 |
外用。寻常痤疮:每晚1次,于睡前将药轻轻涂于患处。银屑病、鱼鳞病等皮疹位于遮盖部位的可日1-3次或遵医嘱。用毕应洗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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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常见红斑、灼热、瘙痒、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等。2.可见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对感染的易感性增加等。3.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4.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外用本品可能会引起皮肤刺激症状,如灼感、红斑及脱屑,可能使皮损更明显,但同时表明药物正在起作用,不是病情的加重。皮肤多半可适应及耐受,刺激现象可逐步消失。若刺激现象持续或加重,可在医师指导下间歇用药,或暂停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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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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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起初3个月内妇女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以免婴儿经口摄入本制剂。儿童用药:儿童慎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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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手藓、足藓、体藓、股藓、花斑藓及皮肤念珠菌病 |
用于寻常痤疮、扁平疣、黏膜白斑、毛发红糠疹、毛囊角化病及银屑病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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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见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偶见瘙痒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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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4.不宜大面积使用。5.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如痱子粉)。6.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揩干,特别是趾间。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1次或2次。7.为减少复发,对体癣、股癣和花斑癣,疗程至少需要2-4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湿疹、晒伤、急性和亚急性皮炎、酒渣鼻患者不宜使用。 2. 不宜使用于皮肤皱折部位。 3. 用药期间勿用其它可导致皮肤刺激及破损的药物、化妆品或清洁剂,以免加重皮 肤反应、导致药物吸收增加及引起系统不良反应。 4. 日光可加重维A酸对皮肤的刺激导致维A酸分解,动物实验提示维A酸可增强紫外线致癌能力,因此本品最宜在晚间及睡前应用,治疗过程应避免日晒,或采用遮光措施。 5. 本品不宜大面积应用,日用量不应超过20g。 6. 因本品有引起严重刺激和脱屑的可能,开始可采取隔天用药或每3天用药1次的治疗方案;最好先采用浓度低的制剂,待耐受后再改用较高浓度的制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