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引起的口苦、肋痛;急性胆囊炎、胆管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硫普罗宁 |
|
生产企业 |
惠州大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528 |
国药准字H4102079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引起的口苦、肋痛;急性胆囊炎、胆管炎。 |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
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口服,次1~2片(100~200mg),一日3次,疗程2~3月,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偶有发生,味觉异常罕见。可减量或暂时停服。2.过敏反应:偶有瘙痒、皮疹、皮肤发红等情况,应停服本品。3.长期、大量服用罕见蛋白尿或肾病综合症,应减量或停用。4.其他:罕见胰岛素性自体免疫综合症,疲劳感和肢体麻木应停服。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患者禁用。儿童用药: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成分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引起的口苦、肋痛;急性胆囊炎、胆管炎。 |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非肝胆湿热证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