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 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 (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 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 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 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 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 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 临床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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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培酮。 |
苯甲酸利扎曲普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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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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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210 |
国药准字H20060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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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 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 (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 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 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 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 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 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 临床疗效。 |
用于成人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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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由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者:幵始使用时,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若患者原来使用的是抗精神病药的长效注射剂,则在原定下一次注射时幵始使用本品替换该药治疗。对已用的抗帕金森氏症药物是否需要继续使用则应定期地进行再评定。 成人:每曰1次或每曰2次。 推荐起始剂S为一曰二次,一次1mg(1ml),第二天增加到一曰二次,一次2mg(2ml);如能耐受,第三天可增加到一曰二次,每次3mg(3ml)。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 为期1-2年的临床试验表明利培酮延缓精神分裂症复发的有效剤量为2-8mg天,同时也证实了采用一曰一次给药方式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试验中起始剂量为第一曰1mg(1ml),第二天增加到一曰2mg{2ml},第三天可增加到一曰4mg(4ml),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入情况进一步调整。 临床医师应定期对患者进行再评估以确定用适当剂量进行维持治疗的必要性。 不管采用何种给药方式,对某些患者应进行缓慢的剂量调整,调整的间隔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调整时,推荐增减剂量幅度以1-2mg(1-2ml)的小剂量进行。 |
口服给药,一次5—10mg(1—2粒),每次用药的时间间隔至少为2小时,一日最高剂量不得超过30mg(6粒)。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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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对本品成份过敏的患者禁用。 |
1禁用于局部缺血性心脏并(如:心绞痛、心肌梗死或有记录的无症状缺血)的患者。 2禁用于有缺血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痉挛(包括Prinzmetal变异型狭心症或其他隐性心血管疾病等)症状、体征的患者。 3因本品能升高血压,故不易控制血压的高血压患者禁用。 4禁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5禁止同时服用MAO抑制剂,禁止在停服MAO抑制剂两周内服用本品。 6对本品或任一活性成分过敏者禁用。 7在服用本品治疗的24小时内,禁止服用其他5HT1激动剂,含有麦角胺或麦角类药物如双氢麦角胺、美西麦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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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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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在儿科尚未明确,因此年龄在18岁以下的病人不推荐使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由于对妊娠女性中没有充分的控制很好的研究,所以只有对胎儿的利大于弊时才可以使用;药物是否会在母乳中分泌尚不明确,哺乳期妇女应谨慎用药。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在老年人(≥65岁)体内的药代动力学与成年人相似,但老年人很少出现偏头痛,本品在这类病人中使用的临床经验是有限的;本品在治疗老年性自主神经痛方面(多半是男性患者)的安全性、有效性没有确定。因此老年患者应谨慎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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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 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 (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 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 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 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 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 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 临床疗效。 |
用于成人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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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与服用本品有关的常见不良反应是:失眠、焦虑、激越、头痛、口干。 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是:嗜睡、疲劳、注意力下降、便秘、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痛、视物模糊、阴茎异常勃起、勃起困难、射精无力、性淡漠、尿失禁、鼻炎、皮疹以及其他过敏反应。 3.可能引起链体系症状,如:肌紧张、震颤、偁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和急性张力障碍。通过降低剂量或给予抗帕金森氏综合征的药物可消除。 4.偶尔会出现(体位性)低血压、(反射性)心动过速或高血压的症状。 5.会出现体重增加、水肿和肝酶水平升高的现象。 6.在国外临床研究中,报道了利培酮片治疗具有痴呆相关精神症状的老年患者(平均年龄85岁)的脑血管不良事件,如中风、短暂性脑缺血的发作,包括死亡事件的发生率显著高于安慰剂。 7.具有痴呆相关精神症状的老年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可能出现脑血管不良事件发生的风险增大,需注意。 8.偶尔会由于病人烦渴或抗利尿激累分泌失调(SIADH)引发水中毒。 9.会引起血聚中催乳素浓度的增加,其相关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型乳房、月经失调、闭经。 10.偶见迟发性运动障碍、恶性综合征、体温失调以及癲痫发作。 11.有轻度中性粒细胞和成血小板计数下降的个例报道。 |
药理作用 利扎曲普坦对克隆人5-HT1B和5-HT1D具有高度的亲和力。对其它5-HT1受体和5-HT7受体亲和力较低,对5-HT2.5-HT3.肾上腺素、DA、组胺、胆碱或BZ受体无明显活性。利扎曲普坦激动偏头痛发作时扩张的脑外、颅内血管以及三叉神经末梢上的5-HT1B/1D,导致颅内血管收缩,抑制三叉神经疼痛通路中神经肽的释放和传递,而发挥其治疗偏头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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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的人(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脱水、失血及脑血管病变)应慎用,从小剂量幵始并应逐渐加大剂墨参见丨用法用量丨。 2.由于本品具有a受体阻断活性,因此在用药初期和加药速度过快时会发生(体位性)低血压,此时则应考虑减量。 3.同其他具有多巴胺受体拮抗剂性质的药物相似,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磚,其特征为有节律的不随意运动,主要见于舌及面部。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止服用所有的抗清神病药。 4.已有报道指出,服用经典的抗精神病药会出现恶性综合征,其特征为高热、颤抖、意识改变和肌酸磷酸酶水平升高。此时应停用包括本品在内的所有抗精神病药物。 5.患有帕金森氏综合征的病人应慎用本品,因为在理论上该药会引起此病的恶化。 6.经典的抗精神病药会降低癫痫的发作國值,故患有癲痫的病人应慎用本品。 7.服用本品的患者应避免进食过多,以免发胖。 8.鉴于本品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茌与其他作用于中枢的药物同时服用时应慎重。 9.本品对需要警觉性的活动有影响。因此,在了解到患者对该药的敏感性前,建议患者不应驾驶汽车或操作机器。 |
1.只用于治疗确诊的偏头痛。 2.与5-HT1激动剂联合应用时,已有报道利扎曲普坦给药几小时后发生严重心脏病意外,包括急性心肌梗死。另外有报道其它的5-HT1激动剂给药后的几小时内出现危及生命的心律紊乱及死亡。因偏头痛患者使用5-HT1激动剂的范围,这些事件的发病率已显著降低,但仍应注意。本品禁用于未确诊的冠状动脉疾病(CAD)患者。 3.对于间断的长期使用本品及存在冠状动脉疾病(CAD)先兆等危险因素的病人,当需要使用本品时,推荐进行周期性间断性的心血管系统评价。 4.病人若患有影响药物吸收、代谢或排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