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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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化学名称:(S)-2,5-二氨基戊酸-(S)-2-氨基丁二酸盐。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9H19N3O6分子量:26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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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启瑞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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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595 |
国药准字H20060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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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治疗因急、慢性肝病如肝硬化、脂肪肝、肝炎所致的高血氨症,特别适用于因肝脏疾患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的解除及肝昏迷的抢救。肝昏迷治疗可以参考以下方案:第一天的第一个6小时内用20g,第二个6小时内分两次给药,每次10g,静脉注射。使用时先将本品用适量注射用水充分溶解,再加入到0.9%的氯化钠注射液或5%、10%的葡萄糖注射液中,最终门冬氨酸鸟氨酸的浓度不超过2%,缓慢静脉注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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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5-1袋,一日2次。 |
急性肝炎,每天5-10g静脉滴注。慢性肝炎或肝硬化,每天10-20g静脉滴注。 (病情严重者可酌量增加,但概据目前的临床经验,每天不超过40g为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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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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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氨基酸类药物过敏者及严重的肾功能衰竭(血清肌酐3mg/100ml)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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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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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用量酌减,请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安全性尚未确定。动物实验中未发现本品有生殖毒性作用。 老人注意事项: 无资料显示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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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治疗因急、慢性肝病如肝硬化、脂肪肝、肝炎所致的高血氨症,特别适用于因肝脏疾患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的解除及肝昏迷的抢救。肝昏迷治疗可以参考以下方案:第一天的第一个6小时内用20g,第二个6小时内分两次给药,每次10g,静脉注射。使用时先将本品用适量注射用水充分溶解,再加入到0.9%的氯化钠注射液或5%、10%的葡萄糖注射液中,最终门冬氨酸鸟氨酸的浓度不超过2%,缓慢静脉注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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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可提供尿素和谷氨酰胺合成的底物.谷氨酰胺是氨的解毒产物,同时也是氨的储存及运输形式;在生理和病理条件下,尿素的合成及谷氨酰胺的合成会受到鸟氨酸、门冬氨酸和其他二羧基化合物的影响。鸟氨酸几乎涉及尿素循环的活化和氨的解毒的全过程。在此过程中形成精氨酸,继而分裂出尿素形成鸟氨酸。门冬氨酸参与肝细胞内核酸的合成,以利于修复被损伤的肝细胞。另外,由于门冬氨酸对肝细胞内三羧循环代谢过程的间接促进作用,促进了肝细胞内的能量生成,使得被损害的肝细胞的各项功能得以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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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在大量使用本品时,注意监测血及尿中的尿素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