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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甲酸阿格列汀片

苯甲酸阿格列汀片

处方药 医保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单药治疗:本品作为饮食控制和运动的辅助治疗,用于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使用:当单独使用盐酸二甲双胍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使用,在饮食和运动基础上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重要的使用限制:由于对于1型糖尿病和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有效性尚未确定,故本品不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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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甲酸阿格列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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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苯甲酸阿格列汀片
苯甲酸阿格列汀片
伏格列波糖片
伏格列波糖片
主要成分

本品活性成份为苯甲酸阿格列汀。

本品主要成份为伏格列波糖,其化学名为(+)-1L-[1(OH),2,4,5/3]-5-[2-羟基-1-(羟甲基)乙基]氨基-1-碳-(羟甲基)-1,2,3,4-环己呋喃。分子式:C10H21NO7,分子量:267.28。

生产企业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武田药品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203184

国药准字H2001030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单药治疗:本品作为饮食控制和运动的辅助治疗,用于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使用:当单独使用盐酸二甲双胍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使用,在饮食和运动基础上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重要的使用限制:由于对于1型糖尿病和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有效性尚未确定,故本品不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患者。

改善糖尿病餐后高血糖。(本品适用于患者接受饮食疗法、运动疗法没有得到明显效果时,或者患者除饮食疗法、运动疗法外还用口服降血糖药物或胰岛素制剂而没有得到明显效果时。)

用法用量

推荐剂量:本品的推荐剂量为25mg每日1次。本品可与食物同时或分开服用。肾功能受损患者轻度肾功能受损患者(肌酐清除率CrCl≥60mL/min)使用本品时不需调整剂量。中度肾功能受损患者(肌酐清除率30≤CrCl<60mL/min)使用本品的剂量为12.5mg每日1次。重度肾功能受损(肌酐清除率15≤CrCl<30mL/min)或终末期肾功能衰竭(ESRD)(CrCl<15mL/min或需要血液透析)患者使用本品的剂量为6.25mg每日1次。使用本品时可不考虑透析时间。尚未在接受腹膜透析的患者中进行本品用药研究(见【药代动力学】)。因需要根据肾功能调整本品剂量,推荐在开始治疗前评估肾功能,并定期复查。

通常成人1次0.2mg(1次1片),1日3次餐前口服。疗效不明显时,经充分观察可以将每次用量增至0.3mg(1次1.5片)。

副作用

对阿格列汀产品有严重过敏反应史的患者,包括发生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或严重皮肤不良反应的患者。

下述患者禁止用药 1严重酮体症、糖尿病昏迷或昏迷前的患者。[因必须用输液及胰岛素迅速调节高血糖,所以不适于服用本品。 2严重感染的患者、手术前后的患者或严重创伤的患者。[因有必要通过注射胰岛素调节血糖,所以不适于服用本品。 3对本品的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产妇和哺乳期妇女应慎重用药,因有关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孕妇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判定治疗上的有益性大于危险性时才可用药。 虽然尽可能避免哺乳期妇女用药,但当不得不用药时应停止哺乳。[动物试验(大鼠)已发现本品抑制新生大鼠体重的增加,推测是由于抑制母体动物糖分的吸收而抑制乳汁分泌。]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通常生理机能下降,应从小剂量开始用药(例如1次0.1mg),并留意观察血糖值及消化系统症状等的发生,同时应慎重用药。

成分

本品适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单药治疗:本品作为饮食控制和运动的辅助治疗,用于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使用:当单独使用盐酸二甲双胍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使用,在饮食和运动基础上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重要的使用限制:由于对于1型糖尿病和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有效性尚未确定,故本品不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患者。

改善糖尿病餐后高血糖。(本品适用于患者接受饮食疗法、运动疗法没有得到明显效果时,或者患者除饮食疗法、运动疗法外还用口服降血糖药物或胰岛素制剂而没有得到明显效果时。)

药理作用

常见不良反应有:胰腺炎、过敏反应、低血糖。尼欣那在美国外上市后使用中确定发生的不良反应包括过敏症、血管性水肿、皮疹、荨麻疹和严重皮肤不良反应;肝酶升高;暴发性肝功能衰竭和急性胰腺炎。

本品为口服降血糖药,其降血糖作用的机理是抑制小肠壁细胞a-葡萄糖苷酶的活性,延缓摄入的碳水化合物的降解,从而使餐后血糖水平降低。

注意事项

1.胰腺炎:已有服用尼欣那治疗的患者发生急性胰腺炎的上市后报道。在开始使用尼欣那后,应对患者是否出现胰腺炎体征和症状进行仔细观察。如果怀疑发生急性胰腺炎,立即停用尼欣那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尚不清楚具有胰腺炎病史的患者在使用尼欣那时发生胰腺炎的风险是否升高。 2.过敏反应:已有服用尼欣那治疗的患者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的上市后报道。上述反应包括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和严重皮肤不良反应(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如果怀疑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停用尼欣那,评估其他可能的过敏原因,并开始采取其他方法治疗糖尿病。使用其他DPP-4抑制剂曾出现血管性水肿的患者应慎重用药,尚不明确这些患者在使用尼欣那时是否会诱发血管性水肿。 3.肝功能:已有服用尼欣那治疗的患者发生致死和非致死性肝功能衰竭的上市后报道,部分报道所含信息不充分,无法确定可能的发生原因。在随机对照研究中,观察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超过3倍正常上限(ULN):1.3%阿格列汀治疗患者和1.5%所有对照治疗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可能患有脂肪肝,可引起肝功能检查结果异常,患者也可能患有其他类型的肝脏疾病,多数肝脏疾病可被治疗和管理。因此,在开始尼欣那治疗前,推荐评估患者的肝功能谱。肝功能检验结果异常的患者应慎重开始尼欣那治疗。如果患者报告发生可能提示肝损伤的症状(包括疲劳、食欲减退、右上腹不适、尿色加深或黄疸),迅速进行肝功能检查。在上述临床情况下,如果患者出现具有临床意义的肝酶升高,和如果肝功能检查异常结果持续或恶化,应停用尼欣那并寻找可能的原因。如果未发现引起肝功能检查异常的其他原因,不要在上述患者中再次使用尼欣那。 4.与其他已知可能引起低血糖的药物合并应用胰岛素和胰岛素促泌剂(如磺脲类)已知可引起低血糖。因此,当与尼欣那联合使用时,可能需要降低胰岛素或胰岛素促泌剂的剂量,以使低血糖的发生风险最小化。 5.大血管事件:尚无临床研究得到确定性证据证实尼欣那或其他任何降糖药物可降低大血管事件的发生风险。

1.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 (1)正在服用其它糖尿病药物的患者(同时服用本品有可能引起低血糖) (2)有腹部手术史或肠梗阻史的患者(因服用本品可能使肠内气体增加,易出现肠梗阻样症状。) (3)伴有消化和吸收障碍的慢性肠道疾病的患者(因本品有引起消化道副作用的可能性,有可能使病情恶化。) (4)勒姆里尔德(Roem-held)综合征、重度疝、大肠狭窄和溃疡等患者。(因服用本品可能使肠内气体增加,有可能使病情恶化。) (5)严重肝障碍的患者(因代谢状态的变化,有可能诱发血糖控制状况的显著变化,另外,在严重肝硬化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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