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肺肾阴亏,潮热盗汗,咽干,眩晕耳鸣,腰膝酸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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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熟地黄、山茱萸(制)、山药、茯苓、牡丹皮、泽泻、麦冬、五味子;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国家保密方,本品含草乌(制),其余成份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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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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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312 |
国药准字Z53021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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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肺肾阴亏,潮热盗汗,咽干,眩晕耳鸣,腰膝酸软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风湿麻木,筋骨关节疼痛,肌肉酸痛及冻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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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按剂量杯所示刻度量取,常用量一次3格至5格(3-5毫升),一日3次,最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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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忌油腻食物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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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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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肺肾阴亏,潮热盗汗,咽干,眩晕耳鸣,腰膝酸软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风湿麻木,筋骨关节疼痛,肌肉酸痛及冻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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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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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 2.用药后一日内,忌食蚕豆、鱼类、酸冷食物。 3.皮肤过敏者停用。 4.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常用量一次3-5毫升,内服5毫升以上者及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不宜饮酒者慎内服。 11.胃肠道不适者慎内服。 12.本品所含草乌(制)为炮制后的乌头属类药材,通过独特的炮制、生产工艺,其毒性成份可基本消除,在安全范围内。 |